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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有足夠的錢在今晚找個女人陪我溫存,可是,終究沒有。像這種時候,彈一首歌吧?加上點歌聲或放一點輕鬆的音樂,或許有點幫助;在不知所措的時後。

甜甜妹昨晚又打電話來,哭了一個晚上,大意就是跟男朋友分手了,有第三者出現的那種事。
「最後,他們坐著熱氣球飛走了喔。」甜甜妹說。
「熱氣球如果在空中像炸彈開花一樣,也是令人難過的事呀。」我說。
「哇……。」甜甜妹哭的更大聲了。
每一次,都會想要說一些笑話或什麼安慰的話,可是,事情總變得更糟。

【二】
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看見她,背影我認得出來。雙手交叉在胸前的防衛姿態,一件牛仔褲,一樣的短袖毛衣,右側背了一個花色圖案的包包。
「我也想玩團喔,當一個KEYBOARD手,只不過,很久沒練習了。」她說。
「那麼,我來當吉他手,我們可以組一個合唱團。」我說。
「無聊,你彈的都是沒人聽的東西。」她說。

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九八四年七月的夏天,余光的「閃亮的節奏」裡從電視機裡傳出VAN HALEN的HOT FOR TEACHER。

【三】
「最好的,永遠不會待在主流。」瘋狗坐在書桌旁,拿起身旁的吉他,彈了幾個怪和弦。快速的變換,手指頭就像變魔術一樣的靈巧。
「如果要學吉他,你可以從最難的歌開始練。」瘋狗說完,又彈了一首難度五顆星等級的歌。
這是很奇怪的想法呀,從最難的開始練?
「那些教你爬格子呀,彈無敵四和絃的人呀,通通可以去死。」瘋狗站起來,拿起吉他,啪的一聲,把吉他用力丟到房間裡貼著JIMI HENDRIX海報的那一面牆,吉他在幾秒之間,碎成兩半。
「不用這麼激動呀。」我說,拿起桌上的香煙點了一根抽。
「幹!你懂個屁。」

那是一把Taylor 615c的木吉他。隔了兩個禮拜,瘋狗又買了一把一模一樣的琴。

【四】
瘋狗是有錢人的小孩,聽說他的爸爸是走私槍械的軍火商,那年暑假的一個週末下午我見過他爸爸一次,後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了。
「你好像除了吉他,沒有朋友喔?」我問瘋狗。
「幹!你懂個屁。」瘋狗說。
「幹!你懂個屁。」是瘋狗的口頭禪。

瘋狗的吉他彈的棒,但是功課超爛,學校幾乎拿他沒有辦法。因為他老爸吧?我猜學校也怕被機關槍掃射後轟掉,就跟他的吉他碎的只剩骨頭一樣。

他在吉他上自創了很多怪和弦和手法,在旋律和創意的表現上都有獨到的風格;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讓吉他說話,「這是下雨聲,這是日出的畫面,這是張力……。」他說著;在心情好的時候,瘋狗會秀一點電吉他給我看。
「所以,電吉他和木吉他是不同的?」我問。
「你這個問題很蠢。」

【五】
「瑪莉隔壁」是一家小PUB,因為不是很大的關係,所以經常讓人有客滿的感覺。有樂團的表演單和一些宣傳小DM擺在門口像腰際般高的桌子上,店內的木桌總是坐著喝酒聊天的客人,至於是不是喜歡台上的音樂,也沒有人關心。

四周牆上用高彩度的油漆畫了像是畢卡索風格的抽象圖案,在吧檯旁邊的架子上則是擺滿了CD和唱片,有些上面佈滿了灰塵。舞台就在這些桌子的前方,當樂團在台上演奏時,可以近距離的看見觀眾,連桌上放的名片都可以看得清楚。

我挑了一個角落的椅子坐下,點了一杯黑麥啤酒,抽著煙。瘋狗這個時候正在台上彈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吉他SOLO,他的合唱團就是唱一些流行歌曲的五人樂隊;這樣的樂團在台灣最少超過一百個,翻唱一些排行榜上的流行曲目。

中場的時候,有大約十分鐘到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這時,吧台會放一些音量比剛剛表演的時候還要小聲的歌,廁所在這個時段總是客滿的。

「這種地方,點這種歌的人,我知道她們腦筋裡有多少東西。」瘋狗說。
「可是這真是首好歌,不是嗎?」我說。
「幹!你懂個屁。」瘋狗又說。
也許是喔,每個晚上如果都彈HOTEL CALIFORNIA,也會快樂不起來吧?而且,這種場合裡,如果演奏一些FRANK ZAPPA或JOE SATRIANI的歌,觀眾也都會走光光吧?
「你看到那個女生沒?」瘋狗問我。
「嗯。坐在第一桌的那個嗎?」我問,在靠近舞台前的那一桌,有一個長得很像日本人的長髮妹妹。
「我拍胸脯跟你保證,她等一下一定會過來找我。」瘋狗說。
我笑著沒有說話,拿起桌上的打火機,點了煙抽。

長髮的妹妹從舞台前的那一桌朝我們這裡走過來。
「你們好,我可以坐下來嗎?」長髮妹說。
瘋狗點點頭,喝了一口酒。
「你的吉他彈的好棒呀,可以教我嗎?」長髮妹說。
瘋狗搖搖頭,說:「從妳的腳指頭舔到妳的耳垂要花多少時間?」
長髮妹妹笑了,喝了一口酒,臉頰因為害羞或喝了點酒,顯得有點紅。

這樣的挑逗,充斥在每一個醉意的PUB,搭訕的男男女女,微妙的心理狀態,各取所需。有許多迷戀著舞台上的虛榮和成就,在一夜之後,又各自重新開始。瘋狗知道並且熟悉這樣的遊戲規則,在舞台的上面或下面,他也都是擺出那種無所謂的不恭;說也奇怪,越是這樣,想要靠近他的女生也越多,雖然知道這是危險的,也樂於嘗試這種冒險。彼此都是獵人,也是獵物。

【六】
有一天晚上,瘋狗打電話給我,約在「瑪莉隔壁」PUB的門口。他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大麻,像磚頭一樣大的離譜。如果每天都呼的兇,這一塊最少一年沒有問題。
「你看,好貨呀。」瘋狗說。
「我第一次看見這麼大一塊的。」我說。
「走,我們今天必須騎摩托車,你掩護我。」瘋狗說完,用了一個透明的塑膠袋,把像磚頭一樣大的大麻塊包起來,放到座位下的行李箱。

半路上,我們遇到了條子路檢,被攔了下來。條子檢查了行照和駕照,接著說:「把行李箱打開。」
瘋狗把行李箱打開,大麻赤裸裸的就在行李箱裡面。
「這是什麼?」條子問,拿起那塊大麻。
「喔……中藥,給爸爸吃的。」瘋狗說。
「嗯,中藥嗎?好。」條子說完,把大麻還給瘋狗,揮了一個叫我們走的手勢。
瘋狗慢慢的把行李箱蓋上,發動機車,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往回家的路上騎。

「靠!你看起來蠻孝順的嘛。」坐在後座,我拍了一下瘋狗。
「笨!所有的條子都很笨。」瘋狗說。

晚上的風吹在臉上,瘋狗邊騎邊吹著I CANN’T TELL YOU WHY這首歌的口哨。

【七】
我第一次呼大麻是在瘋狗的房間,我們一起聽著八零年代樂團的老歌,把音樂的音量開到最大聲,大麻的味道跟空氣溶為一體。
「這是高級享受呀,樂器擺設的位置清清楚楚。」瘋狗笑著說。
我閉上眼睛,躺在靠近音響的那面牆,聽著震耳欲聾的音樂。
「你想像一下自己在萬人演唱會彈吉他的樣子,跟著一起彈,你會飛起來。」瘋狗說完,放了一首VAN HALEN的DREAMS。

第一次聽這首歌覺得那麼好聽,整個人就像在外太空一樣,旋律線是一個個活蹦亂跳的小精靈,像是電動玩具的畫面,張著嘴巴看我彈吉他的觀眾歡呼,到地平線的另一邊。

「你會不會口渴?」瘋狗問我。
「嗯。」
「這表示你呼多了,或是訓練不夠。」瘋狗說。

音樂越來越好聽,整個人也幾乎沉到幻想的那個狀態裡,好幾個小時後,瘋狗跟我都攤在垃圾桶旁邊,吐了半個垃圾桶,把那天下午吃的東西幾乎都吐出來了。
「快要爆炸了,我有死掉的感覺。」我的頭昏昏的說著。
「幹!不好玩。」瘋狗說。

那幾個禮拜,瘋狗都是滿足的笑著,有些時候,他的眼睛會看著遠處發呆,莫名其妙的笑起來。然後跟我說:「幹!你懂個屁。」後來,他把那一塊大麻分送給一些朋友,自己再也沒有碰過。
從那時候起,瘋狗彈吉他多了一點點迷幻的味道。

【八】
然後有一天,瘋狗消失了。有好幾年的時間,在PUB裡沒有看到他的出現,連手機的號碼都換了,沒有人知道他再哪裡。我還是一樣的經常坐在最角落的那個位置,喝著WHISKY加冰塊,聽台上一個個新的樂團演奏相同的流行歌曲,那樣的日子,過了一個冬天。

【九】
生命裡,有許多像是曾經遺忘了的東西,會又突然出現。

【十】
「你可不可以來載我?」半夜一點,瘋狗來電。
「你在哪?」
「我在酒館,你進來,我就在廁所旁邊。」
「等我。」
掛上了電話,我沒有猶豫的餘地,開車,從家到酒館。酒館裡很吵,狂歡的人很多。台上的樂團正在演奏TOTO的HOLD THE LINE。

我在角落找到喝醉的瘋狗。
「你喝多少了?」我問。
「目前為止,十一瓶。」瘋狗說。
「嗯。」
「女朋友跟別人跑了,真難過呀。」瘋狗說。
「嗯。」
「什麼時候會開始下雪呢?」瘋狗問我。
「隨時都可以呀。」

我們又喝了一些,該吐的都吐了,我和瘋狗喝的爛醉如泥。後來,開著我的破喜美在夜晚的路上狂飆。

「喂,看到圓環沒?」瘋狗問我。
「看到了呀。」
「好,開上去。」
我踩了油門,加足馬力,往圓環開上去。車子後來撞翻了,像皺巴巴的衛生紙一樣。

「幹,救護車怎麼沒來?」瘋狗說。
「都睡了吧。」
「還好,人沒有怎麼樣喔,不過,我的腳有點怪怪的。」瘋狗說,拉起褲管,左腳的血像點滴一樣從膝蓋流下來。

「還能打籃球嗎?」我問。
「不知道。」
「那麼,組一個合唱團也不賴。」
「誰想跟你組合唱團?無聊。」瘋狗說。

一個禮拜後,瘋狗死在忠孝東路四段,喝的醉醺醺,被一群流氓活活打死,瘋狗死的時候沒有什麼人哭,當然,長髮妹妹沒有出現。

【十一】
這是我第一個死去的朋友,這種情形,就像一隻鳥很快的從頭頂上飛過去一樣,什麼都沒了。因為不是什麼重要的角色和人物吧,所以報紙和電視也不會有新聞。總有先散的,很多像這樣的事情,再去想東想西也沒有用。

瘋狗留下來的,只有一把吉他。後來,我用他這把吉他練習了一些歌,在很多個晚上,我會想起他。

【十二】
接下來,我要聊一聊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遇到的女孩。
「都是因為那個年代喜歡聽合唱團的歌呀,所以對英文產生了興趣。後來,我當了英文老師,從國中教到高中喔。好像經過了很久的時間,對吧?」她說著,一面咬著左手的指甲。
我點點頭。
「我從來沒有想過我們會再見面耶。」她把頭歪著,然後看著我,像有疑惑似的繼續說:「我們兩個那麼不同,怎麼可能在一起呢?」
「我們玩的很開心,就因為我們是朋友嘛!」
她笑了,說:「我不只一次想過這個問題喔。」然後,用手在長髮上撥了幾下。
「嗯。」我點點頭說。
「對,你有很多怪毛病呀。」

沉默。

天快亮的時候,我們一面瀏覽著周圍的風景,一面慢慢的朝海邊走。
「太陽從什麼地方出來?」她問著。
「早晨出來。」
「不,是方向呀。早晨不是方向。」
「太陽不管這些呀。它一樣會跑出來的不是嗎?」
「好。可是從哪裡上昇?」
「從窗外呀。」
「這是從你家看呀!」
「也許是吧。」

以我的年紀,沒有可能去別的地方看太陽呀。更何況,看不看太陽或從哪裡昇起對我來說也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好吧。跟你說噢,如果我有另外一個朋友可以忍耐,我是一輩子不忍耐你的。」她說。

【十三】
之後,我們又見了幾次面,在不知名的旅館裡睡了幾個晚上,直到有一天早晨她叫醒我。
「我該走了。」她說。
「嗯。」
從窗戶外照了一點光線進來,啤酒罐和零食散落在床旁邊的桌上,煙灰缸裡有熄掉了將近半包的煙蒂,像一個個死掉後變僵硬的小人。
「外面下雨嗎?」我從床上坐起來,拿起旁邊的打火機,點了一根煙問。
「嗯。」她說完,走到窗戶旁邊看著外面,像是在想著什麼事情。

「你不用起來了,也不要跟我說再見喔。」她說。
「嗯,不說再見。」

然後,她走了,走的時候輕輕的關上了房門,頭都沒有回一下。房間裡靜悄悄的,飄浮著淡淡的陰影,空氣有點涼。我從床上爬起來,走到浴室,用冷水沖了澡,試圖回想昨晚抱著她的樣子,但有某些部分想不起來。

黏在一起,只有再剝離一次而已。美好的時代,過去曾經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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