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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蠻流行HIP-HOP的,幾年前第一次在報紙上翻譯成「嘻哈」的時候我跟她都笑到不行。這種原本屬於次文化的生態漸漸的浮出檯面,創造出街頭越來越多的嘻哈族。唸、跳、塗應該是特色。

我讀高中的那個年代,這樣的舞蹈叫「霹靂舞」﹝BREAK DANCE﹞。我當然不落人後,和同學從舞廳跳到西門町,再從西門町跳到國父紀念館,地板動作我負責頭轉和手轉,一票人提著收音機、扛著塑膠地板,地上一攤,隨時霹靂。遇到不滑的地板,我的書包裡還備有痱子粉,灑一下就可以快速旋轉。

「水牛城」、「黛安娜」、「名人」都是那時候台北地區響叮噹的舞廳,舞棍必去。跳這種舞沒什麼秘訣,反正把自己想成被雷打到、快要死掉,全身已經在抽筋就可以了,樣子愈欠扁愈屌。印象裡,我是充滿著「跳」的精神的,全身上下都流著「跳」的血液和思想;聽到余光的閃亮節奏也要可以跳,聽到五燈獎、六燈獎也要可以跳,聽到班長喊起立敬禮坐下,也要認為電流沿著黑板、地板傳到我的體內,全身亢奮。

最後我當然跳進了校長室:罰站反省。罪行是在升旗台前的校訓「真、善、美、新」旁用鐵力士噴漆多噴了一個「跳」。很顯然地,跳不斷和這些街頭塗鴉藝術,在當時並沒有得到學校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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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