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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December,2007 1:33

舊文重貼。短篇小說--【玩團人】

【一】
我有足夠的錢在今晚找個女人陪我溫存,可是,終究沒有。像這種時候,彈一首歌吧?加上點歌聲或放一點輕鬆的音樂,或許有點幫助;在不知所措的時後。

甜甜妹昨晚又打電話來,哭了一個晚上,大意就是跟男朋友分手了,有第三者出現的那種事。
「最後,他們坐著熱氣球飛走了喔。」甜甜妹說。
「熱氣球如果在空中像炸彈開花一樣,也是令人難過的事呀。」我說。
「哇……。」甜甜妹哭的更大聲了。
每一次,都會想要說一些笑話或什麼安慰的話,可是,事情總變得更糟。

【二】
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看見她,背影我認得出來。雙手交叉在胸前的防衛姿態,一件牛仔褲,一樣的短袖毛衣,右側背了一個花色圖案的包包。
「我也想玩團喔,當一個KEYBOARD手,只不過,很久沒練習了。」她說。
「那麼,我來當吉他手,我們可以組一個合唱團。」我說。
「無聊,你彈的都是沒人聽的東西。」她說。

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九八四年七月的夏天,余光的「閃亮的節奏」裡從電視機裡傳出VAN HALEN的HOT FOR TEACHER。

【三】
「最好的,永遠不會待在主流。」瘋狗坐在書桌旁,拿起身旁的吉他,彈了幾個怪和弦。快速的變換,手指頭就像變魔術一樣的靈巧。
「如果要學吉他,你可以從最難的歌開始練。」瘋狗說完,又彈了一首難度五顆星等級的歌。
這是很奇怪的想法呀,從最難的開始練?
「那些教你爬格子呀,彈無敵四和絃的人呀,通通可以去死。」瘋狗站起來,拿起吉他,啪的一聲,把吉他用力丟到房間裡貼著JIMI HENDRIX海報的那一面牆,吉他在幾秒之間,碎成兩半。
「不用這麼激動呀。」我說,拿起桌上的香煙點了一根抽。
「幹!你懂個屁。」

那是一把Taylor 615c的木吉他。隔了兩個禮拜,瘋狗又買了一把一模一樣的琴。

【四】
瘋狗是有錢人的小孩,聽說他的爸爸是走私槍械的軍火商,那年暑假的一個週末下午我見過他爸爸一次,後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了。
「你好像除了吉他,沒有朋友喔?」我問瘋狗。
「幹!你懂個屁。」瘋狗說。
「幹!你懂個屁。」是瘋狗的口頭禪。

瘋狗的吉他彈的棒,但是功課超爛,學校幾乎拿他沒有辦法。因為他老爸吧?我猜學校也怕被機關槍掃射後轟掉,就跟他的吉他碎的只剩骨頭一樣。

他在吉他上自創了很多怪和弦和手法,在旋律和創意的表現上都有獨到的風格;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讓吉他說話,「這是下雨聲,這是日出的畫面,這是張力……。」他說著;在心情好的時候,瘋狗會秀一點電吉他給我看。
「所以,電吉他和木吉他是不同的?」我問。
「你這個問題很蠢。」

【五】
「瑪莉隔壁」是一家小PUB,因為不是很大的關係,所以經常讓人有客滿的感覺。有樂團的表演單和一些宣傳小DM擺在門口像腰際般高的桌子上,店內的木桌總是坐著喝酒聊天的客人,至於是不是喜歡台上的音樂,也沒有人關心。

四周牆上用高彩度的油漆畫了像是畢卡索風格的抽象圖案,在吧檯旁邊的架子上則是擺滿了CD和唱片,有些上面佈滿了灰塵。舞台就在這些桌子的前方,當樂團在台上演奏時,可以近距離的看見觀眾,連桌上放的名片都可以看得清楚。

我挑了一個角落的椅子坐下,點了一杯黑麥啤酒,抽著煙。瘋狗這個時候正在台上彈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吉他SOLO,他的合唱團就是唱一些流行歌曲的五人樂隊;這樣的樂團在台灣最少超過一百個,翻唱一些排行榜上的流行曲目。

中場的時候,有大約十分鐘到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這時,吧台會放一些音量比剛剛表演的時候還要小聲的歌,廁所在這個時段總是客滿的。

「這種地方,點這種歌的人,我知道她們腦筋裡有多少東西。」瘋狗說。
「可是這真是首好歌,不是嗎?」我說。
「幹!你懂個屁。」瘋狗又說。
也許是喔,每個晚上如果都彈HOTEL CALIFORNIA,也會快樂不起來吧?而且,這種場合裡,如果演奏一些FRANK ZAPPA或JOE SATRIANI的歌,觀眾也都會走光光吧?
「你看到那個女生沒?」瘋狗問我。
「嗯。坐在第一桌的那個嗎?」我問,在靠近舞台前的那一桌,有一個長得很像日本人的長髮妹妹。
「我拍胸脯跟你保證,她等一下一定會過來找我。」瘋狗說。
我笑著沒有說話,拿起桌上的打火機,點了煙抽。

長髮的妹妹從舞台前的那一桌朝我們這裡走過來。
「你們好,我可以坐下來嗎?」長髮妹說。
瘋狗點點頭,喝了一口酒。
「你的吉他彈的好棒呀,可以教我嗎?」長髮妹說。
瘋狗搖搖頭,說:「從妳的腳指頭舔到妳的耳垂要花多少時間?」
長髮妹妹笑了,喝了一口酒,臉頰因為害羞或喝了點酒,顯得有點紅。

這 樣的挑逗,充斥在每一個醉意的PUB,搭訕的男男女女,微妙的心理狀態,各取所需。有許多迷戀著舞台上的虛榮和成就,在一夜之後,又各自重新開始。瘋狗知 道並且熟悉這樣的遊戲規則,在舞台的上面或下面,他也都是擺出那種無所謂的不恭;說也奇怪,越是這樣,想要靠近他的女生也越多,雖然知道這是危險的,也樂 於嘗試這種冒險。彼此都是獵人,也是獵物。

【六】
有一天晚上,瘋狗打電話給我,約在「瑪莉隔壁」PUB的門口。他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大麻,像磚頭一樣大的離譜。如果每天都呼的兇,這一塊最少一年沒有問題。
「你看,好貨呀。」瘋狗說。
「我第一次看見這麼大一塊的。」我說。
「走,我們今天必須騎摩托車,你掩護我。」瘋狗說完,用了一個透明的塑膠袋,把像磚頭一樣大的大麻塊包起來,放到座位下的行李箱。

半路上,我們遇到了條子路檢,被攔了下來。條子檢查了行照和駕照,接著說:「把行李箱打開。」
瘋狗把行李箱打開,大麻赤裸裸的就在行李箱裡面。
「這是什麼?」條子問,拿起那塊大麻。
「喔……中藥,給爸爸吃的。」瘋狗說。
「嗯,中藥嗎?好。」條子說完,把大麻還給瘋狗,揮了一個叫我們走的手勢。
瘋狗慢慢的把行李箱蓋上,發動機車,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往回家的路上騎。

「靠!你看起來蠻孝順的嘛。」坐在後座,我拍了一下瘋狗。
「笨!所有的條子都很笨。」瘋狗說。

晚上的風吹在臉上,瘋狗邊騎邊吹著I CANN’T TELL YOU WHY這首歌的口哨。

【七】
我第一次呼大麻是在瘋狗的房間,我們一起聽著八零年代樂團的老歌,把音樂的音量開到最大聲,大麻的味道跟空氣溶為一體。
「這是高級享受呀,樂器擺設的位置清清楚楚。」瘋狗笑著說。
我閉上眼睛,躺在靠近音響的那面牆,聽著震耳欲聾的音樂。
「你想像一下自己在萬人演唱會彈吉他的樣子,跟著一起彈,你會飛起來。」瘋狗說完,放了一首VAN HALEN的DREAMS。

第一次聽這首歌覺得那麼好聽,整個人就像在外太空一樣,旋律線是一個個活蹦亂跳的小精靈,像是電動玩具的畫面,張著嘴巴看我彈吉他的觀眾歡呼,到地平線的另一邊。

「你會不會口渴?」瘋狗問我。
「嗯。」
「這表示你呼多了,或是訓練不夠。」瘋狗說。

音樂越來越好聽,整個人也幾乎沉到幻想的那個狀態裡,好幾個小時後,瘋狗跟我都攤在垃圾桶旁邊,吐了半個垃圾桶,把那天下午吃的東西幾乎都吐出來了。
「快要爆炸了,我有死掉的感覺。」我的頭昏昏的說著。
「幹!不好玩。」瘋狗說。

那幾個禮拜,瘋狗都是滿足的笑著,有些時候,他的眼睛會看著遠處發呆,莫名其妙的笑起來。然後跟我說:「幹!你懂個屁。」後來,他把那一塊大麻分送給一些朋友,自己再也沒有碰過。
從那時候起,瘋狗彈吉他多了一點點迷幻的味道。

【八】
然後有一天,瘋狗消失了。有好幾年的時間,在PUB裡沒有看到他的出現,連手機的號碼都換了,沒有人知道他再哪裡。我還是一樣的經常坐在最角落的那個位置,喝著WHISKY加冰塊,聽台上一個個新的樂團演奏相同的流行歌曲,那樣的日子,過了一個冬天。

【九】
生命裡,有許多像是曾經遺忘了的東西,會又突然出現。

【十】
「你可不可以來載我?」半夜一點,瘋狗來電。
「你在哪?」
「我在酒館,你進來,我就在廁所旁邊。」
「等我。」
掛上了電話,我沒有猶豫的餘地,開車,從家到酒館。酒館裡很吵,狂歡的人很多。台上的樂團正在演奏TOTO的HOLD THE LINE。

我在角落找到喝醉的瘋狗。
「你喝多少了?」我問。
「目前為止,十一瓶。」瘋狗說。
「嗯。」
「女朋友跟別人跑了,真難過呀。」瘋狗說。
「嗯。」
「什麼時候會開始下雪呢?」瘋狗問我。
「隨時都可以呀。」

我們又喝了一些,該吐的都吐了,我和瘋狗喝的爛醉如泥。後來,開著我的破喜美在夜晚的路上狂飆。

「喂,看到圓環沒?」瘋狗問我。
「看到了呀。」
「好,開上去。」
我踩了油門,加足馬力,往圓環開上去。車子後來撞翻了,像皺巴巴的衛生紙一樣。

「幹,救護車怎麼沒來?」瘋狗說。
「都睡了吧。」
「還好,人沒有怎麼樣喔,不過,我的腳有點怪怪的。」瘋狗說,拉起褲管,左腳的血像點滴一樣從膝蓋流下來。

「還能打籃球嗎?」我問。
「不知道。」
「那麼,組一個合唱團也不賴。」
「誰想跟你組合唱團?無聊。」瘋狗說。

一個禮拜後,瘋狗死在忠孝東路四段,喝的醉醺醺,被一群流氓活活打死,瘋狗死的時候沒有什麼人哭,當然,長髮妹妹沒有出現。

【十一】
這是我第一個死去的朋友,這種情形,就像一隻鳥很快的從頭頂上飛過去一樣,什麼都沒了。因為不是什麼重要的角色和人物吧,所以報紙和電視也不會有新聞。總有先散的,很多像這樣的事情,再去想東想西也沒有用。

瘋狗留下來的,只有一把吉他。後來,我用他這把吉他練習了一些歌,在很多個晚上,我會想起他。

【十二】
接下來,我要聊一聊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遇到的女孩。
「都是因為那個年代喜歡聽合唱團的歌呀,所以對英文產生了興趣。後來,我當了英文老師,從國中教到高中喔。好像經過了很久的時間,對吧?」她說著,一面咬著左手的指甲。
我點點頭。
「我從來沒有想過我們會再見面耶。」她把頭歪著,然後看著我,像有疑惑似的繼續說:「我們兩個那麼不同,怎麼可能在一起呢?」
「我們玩的很開心,就因為我們是朋友嘛!」
她笑了,說:「我不只一次想過這個問題喔。」然後,用手在長髮上撥了幾下。
「嗯。」我點點頭說。
「對,你有很多怪毛病呀。」

沉默。

天快亮的時候,我們一面瀏覽著周圍的風景,一面慢慢的朝海邊走。
「太陽從什麼地方出來?」她問著。
「早晨出來。」
「不,是方向呀。早晨不是方向。」
「太陽不管這些呀。它一樣會跑出來的不是嗎?」
「好。可是從哪裡上昇?」
「從窗外呀。」
「這是從你家看呀!」
「也許是吧。」

以我的年紀,沒有可能去別的地方看太陽呀。更何況,看不看太陽或從哪裡昇起對我來說也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好吧。跟你說噢,如果我有另外一個朋友可以忍耐,我是一輩子不忍耐你的。」她說。

【十三】
之後,我們又見了幾次面,在不知名的旅館裡睡了幾個晚上,直到有一天早晨她叫醒我。
「我該走了。」她說。
「嗯。」
從窗戶外照了一點光線進來,啤酒罐和零食散落在床旁邊的桌上,煙灰缸裡有熄掉了將近半包的煙蒂,像一個個死掉後變僵硬的小人。
「外面下雨嗎?」我從床上坐起來,拿起旁邊的打火機,點了一根煙問。
「嗯。」她說完,走到窗戶旁邊看著外面,像是在想著什麼事情。

「你不用起來了,也不要跟我說再見喔。」她說。
「嗯,不說再見。」

然後,她走了,走的時候輕輕的關上了房門,頭都沒有回一下。房間裡靜悄悄的,飄浮著淡淡的陰影,空氣有點涼。我從床上爬起來,走到浴室,用冷水沖了澡,試圖回想昨晚抱著她的樣子,但有某些部分想不起來。

黏在一起,只有再剝離一次而已。美好的時代,過去曾經存在過。



ruffpan at PIXNET at 01:33 AM | Comments(4) | Trackback(0) | Hits(180)
21 November,2007 9:12

11212007 為什麼這篇分類是短篇小說?

當我昨晚看到fermats1在迴響留言裡問我「林布蘭特和奈良美智」的這篇文章:「為什麼分類是短篇小說?」這個問題的時候,真的太爽了。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

 

以下是我的回覆:

--

 

這篇我用了比較「輕的反向思考」的方式來描寫「愛」的樣子。﹝只不過我從頭到尾沒有說出我愛妳和哭得死去活來的那種畫面。﹞文章的始末簡單交代了我坐在電腦前面胡思亂想的「現實狀況」,中間則是鴨比在睡覺時我吵她、鬧她的「虛構狀況」,然而「虛構狀況」佔了整篇的大量文字,所以讀者很容易被我誤導,以為是真的。更簡單一點的說,就是鴨比其實都是在睡覺的,沒有醒來過。我在文始、文末都已經特別註明了「我在胡思亂想」;所以中間那些的大量文字,只是「我在胡思亂想我胡鬧鴨比的樣子」而已。

 

也可以這麼說,我用了現實、虛構的交疊,玩了「真真假假」的小技倆,就像「我在電腦前胡思亂想」暗示了在現實狀態裡「人的夢」,而在「我的夢」裡的壞因子﹝我胡鬧的那個部分﹞,我們會去做的又有多少……之類的。因此,整個結構上,「我和鴨比」這樣現實、虛構的交疊,最少會有四個時空或兩條線可以發展。

 

另外,我刻意的放了「林布蘭特」、「村上隆」和「奈良美智」這些人進去,這些都是經過安排和有目的性的設計,不過動機很簡單,就是透過「我和鴨比的對話」來「教學」。這個靈感來自於前陣子看了張大春先生的新書「認得幾個字」,張大春先生利用父和子的對話來說一些「字」的故事,無形之中也教育了讀者而不會那麼枯燥無聊,這對我來說很有意思。因為這種「角色扮演」的對比設計,對話方式就不需要有太多的「辯證」和「論辯」,對作者也輕鬆。

 

--

 

若只是平鋪直敘一個故事或插科打葷、寫寫搞笑BLOG,對我來說真是太簡單也太容易了;但這篇我沒有這麼做,也不想;至少,我希望我的文字背後是有些寓意存在的。我非常慶幸讀者裡仍然有許多人是細心、敏感度夠、會思考的,而不只是看看我的文章笑一笑就過去了而已,這一點我很高興。因為最近重心都偏向畫圖較多,文字的功力也大不如前,請多包含。


ruffpan at PIXNET at 09:12 AM | Comments(3) | Trackback(0) | Hits(139)
20 November,2007 13:01

11202007林布蘭特和奈良美智

我坐在電腦前胡思亂想。

 

接著,跑過去床邊搖醒正在睡覺的鴨比:「鴨比,起來!起來!」

鴨比翻過身,回了一聲:「喔?」

「你知道林布蘭特嗎?」

「幹…………啦?」

「你知道……林布蘭特為什麼那麼屌嗎?」

「幹!我要睡覺啦。什麼林布林布蘭特的。」

「我跟妳說,因為他小的時候家境很好呀,十歲那年就被爸媽送到拉丁學校讀了七年的書,幹!七年耶,學校都要說拉丁文和希臘文,考試也用拉丁語,也要讀古典文學名著;所以,林布蘭特小時候就已經有了很好的神話和古典文學素養,之後畫畫,就很容易……進去。」我霹靂啪啦的說了一堆。

「嗯。」鴨比很小聲的回我之後,翻過身去,把棉被包住頭。

我用力扯開鴨比的棉被,至少讓她露出耳朵可以聽到我說的,這種天氣真是他媽的太冷了,不過,只露出耳朵應該還可以:「鴨比!除了我們那天在故宮看到的那些光呀,黑呀,灰的,林布蘭特還有一幅很有名的『依撒克與瑞貝卡』又名〈猶太新娘〉,以前連梵谷都說屌呀。妳知道嗎?梵谷曾經說他願意少活十年,帶著乾麵包在這幅畫面前整整看上十四天。好屌喔。」我說。

「幹!你要不要讓我睡覺啊?」鴨比似乎要抓狂了,已經到了忍耐極限的邊緣:「潘!學!觀!……這你以前跟我……說。過。了。」

「幹!我以前跟你說過囉?」

「對!你老了。」

「好,那我來說別的。」

……。」

「妳那天傳一些村上隆的圖片給我呀,那些照片裡面的壓克力顏料好多,好棒喔,我也想要有。」

「我不喜歡村上隆。」鴨比小聲的說。

「啊?那……奈良美智好了。」

……。」

「喂!鴨比!……鴨比!」我搖一搖鴨比,又叫了一聲:「喂!鴨比!」

「你要先取一個藝名。」

「我想好了。」

……。」

「我連要怎麼畫都想好了。奈良美智不是畫那個臉靠右邊的女娃娃嗎?我就可以畫得跟她一樣,可是變成男的,白痴阿呆的樣子,臉靠左邊,看起來像正在撒尿又尿不出來的表情。」

「你才是白痴。」

「所以我的藝名要叫……奈良弱智。」

「哈哈哈,這好笑。」鴨比覺得好笑終於起來了,點點頭後繼續說:「你叫奈良弱智很好笑。很像。」

「什麼很像?」

「你很弱智,很像;那......那麼……村上隆呢?村上隆畫花,你要畫什麼?」

「畫大便!而且要微笑。」我說。

……。」

 

我坐在電腦前胡思亂想,天氣變涼了,鴨比正躺在床上睡得好甜,我還是不要吵她好了。


ruffpan at PIXNET at 01:01 PM | Comments(8) | Trackback(0) | Hits(269)
22 October,2005 23:22

這一天比昨天更好

這是週五,DAVID是一個上班族,三十歲,有一些地方開始長出肥肉。他現在的職位是一個企劃專員。DAVID在公司幹了五年。五年了,他還是企劃專員。他的生命乏善可陳,電話不會在半夜響起。

這一天才剛開始沒多久,DAVID在辦公桌前吃早餐,你可以看到每個人都在吃早餐,大同小異的早餐,然後有人看股票趨勢,打開電腦收E-MAIL;你幾乎看不到每個混蛋的未來,到處都是死亡與敗壞。這是辦公室,沒什麼搞頭。DAVID被經理叫到辦公室。
「DAVID,請坐。」經理穿著那套新買的西裝,好像從來沒有做過卑微的工作過,該死。交叉雙腿,坐在像床一樣爽的座位上,好神。
「謝謝。」
「這次年終尾牙,我希望你上台表演。」經理抽了一口煙斗,微笑。
「上台表演?我行嗎?」
「是的。我從你的臉看的出來。你行。」經理是這裡的一位高級狗屎,「自由發揮。回去想好了以後再來跟我討論商量。」
DAVID點點頭,站起來。沒有浪費太多時間。沒錯,跟經理爭辯也沒什麼好處,DAVID也應付不了。他走出了經理辦公室。繼續吃早餐。

第二天早上,DAVID還沒吃早餐,他先敲了經理的門。
「請進。」
「經理,關於這次的尾牙表演,我想好了。」DAVID說。
「說來聽聽。」
「首先,找幾個人玩一點搖滾樂,是一些平常大家比較少聽到的搖滾經典。」
「真的?」
「再來,我會發表我為這次尾牙所寫的一些音樂創作,中間還有我的吉他獨奏。」DAVID說的非常賣力,感覺場子很快就要熱起來。
「嗯。」經理放下了手邊的工作,抬起頭望著DAVID。
「整場尾牙就是熱力演唱會的味道。」
「喔……?」經理努力的思索著。
「唱最後安可曲的時候,舞台上就開始噴乾冰,然後爆破,畫下完美的句點。」
「就是這樣?」
「對。就是這樣。」
「DAVID,你的點子很棒。」經理點點頭,「不過,你搞不清楚重點。」
「喔?」
「聽著,主要的是要讓老闆喜歡。」
「噢。」
「你應該要唱一些愛拼才會贏這種的。」經理喝了一口茶,抽了一口煙斗,從座位上站起來。經理說的沒錯,DAVID的一切都是狗屎,包括他的頭腦和他的一切。
「愛拼才會贏?」
「對呀!」經理說,「難怪你到現在都還是企劃專員。好吧,就這麼決定了,愛拼才會贏。你不會跟我唱反調吧?」揮揮手示意DAVID可以出去了。
「噢。不會。」

下午五點。DAVID下班了。他戴上耳機,聽自己的音樂,走在馬路上,看著下班車潮的頭燈和尾燈,他總是很奇怪這麼多人急著往一個方向走,另一群人卻急著往相反的方向走。有些人一定搞錯了方向,或者這只是一場吃大便的遊戲。他經過了超市,摸一摸口袋的零錢,從口袋裡拿出幾枚硬幣,買了一瓶啤酒,走到門口旁邊坐下來,DAVID拉一拉胸前的領帶,嗯,他並不會討厭自己。喝了一口酒,其實也沒有很糟糕。媽的,管他的。


ruffpan at PIXNET at 11:22 PM | Comments(3) | Trackback(0) | Hits(102)
4 July,2005 8:27

你看這是週一的早晨

有一個很簡單的故事結構是這個樣子的:一個男的帶著她心愛的禮物去找她,結果到目的地的時候卻眼睜睜的看著她跟另一個男的走了,之後這個男的非常痛苦,故事的結局也非常不好萊塢。這很正常,也很爛。

可是,我想把這個空洞的故事重複的使用,加一點點東西,看看會變成什麼樣子。於是,變成這樣:這個男的叫查理,帶著心愛的禮物,一隻狗好了,去找瑪莉,嗯,我先把這個女的叫瑪莉,比較好記。所以,查理帶著狗去找瑪莉,想要給瑪莉一個驚喜。地點呢?地點在機場好了。查理開了很久的車,載了狗,到機場去接瑪莉,想要給瑪莉一個驚喜,這隻狗呢,就順便當她的生日禮物。可是到了機場,等了很久,班機延誤,瑪莉出來的時候,卻看到另外一個西裝筆挺的男人來接機,於是,查理就眼睜睜的看著他們的背影走了,留下他和那隻狗孤伶伶的站在那機場的大廳。

我沒有加很多油添很多醋,還算可以。好,我再來加一個男的,這個男的叫喬治,也發生同樣類似的事件,我們不要讓整個故事太複雜。嗯。喬治有一天騎著摩托車,買了一頓午餐要去瑪莉住的地方給她一個驚喜,順便告訴瑪莉他愛死她了。對,你/妳一定猜到這個結局了,聰明的讀者。當喬治到的時候,按門鈴,很久沒有開門,過了一陣子,瑪莉穿著睡衣走出來,然後房間裡面也走出一個帥哥來,看著喬治手上拎著午餐,這個帥哥嘴角笑了一下就走了。喬治當然很倒楣,心也很刺痛,馬子被搞了,想哭都沒有眼淚。

哈哈,你/妳們看,瑪莉如果在這兩個故事裡是同一個人,那麼她根本是個婊子,對吧?所以,我要寫出一個人來讓這些故事發展下去,因為我現在是作者,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好,讓法克潘這個角色來報仇,對,就像超人一樣,世界總是要有一點正義。於是,法克潘這個角色出現了。

法克潘其實是認識查理和喬治的,他們在大學的時候曾經是同學,在一次同學會之後他們三個人一起約出來喝咖啡時才聊到剛剛我說的這個故事,也知道瑪莉在這個兩個故事裡是同一個人,沒錯,這馬子夠婊了。就像超連結一樣,其實很有意思。可有更意思的是,瑪莉原來是法克潘的妹妹。

好,法克潘到底會怎麼做呢?我剛剛說過了,我是作者。呃……現在應該要讓法克潘怎麼做呢?對自己的妹妹原來是個爛屄,法克潘其實是很傷腦筋的,不過沒有關係。法克潘在跟查理和喬治喝完咖啡後的當天晚上,回到家,就把自己的妹妹,瑪莉,尬了。法克潘上了瑪莉,一點倫理道德都沒有的上了自己的妹妹。結果呢?瑪莉也沒有難過,因為她根本是一個婊子。瑪莉不會在乎是誰上了她。

嗯,到這裡,故事應該要收尾了,那麼,我來草草做個結束好了。我該怎麼做呢?要讓瑪莉自殺?還是有別的方法?好,那麼後來瑪莉跑去當修女。這樣可以吧?有點好萊塢式。不會令人很難過的結局,還蠻開心的,有一點白色,也有一點重見光明的感覺。瑪莉在一個禮拜後她就跑去當修女了,就是這樣。

噗,各位親愛的讀者們,其實,故事如果這樣就結束,我想大家都不夠過癮,也不夠開心。對吧?可是,你/妳們不要忘了,瑪莉是一個婊子,她當修女以後,那些神父可就糟糕了。不是嗎?哇哈哈。

故事先這樣就好,不然沒完沒了。嗯,祝大家週一早上愉快,我要去睡了。真是不好意思。


ruffpan at PIXNET at 08:27 AM | Comments(5) | Trackback(0) | Hits(114)
18 July,2004 11:27

玩團人

【一】
我有足夠的錢在今晚找個女人陪我溫存,可是,終究沒有。像這種時候,彈一首歌吧?加上點歌聲或放一點輕鬆的音樂,或許有點幫助;在不知所措的時後。

甜甜妹昨晚又打電話來,哭了一個晚上,大意就是跟男朋友分手了,有第三者出現的那種事。
「最後,他們坐著熱氣球飛走了喔。」甜甜妹說。
「熱氣球如果在空中像炸彈開花一樣,也是令人難過的事呀。」我說。
「哇……。」甜甜妹哭的更大聲了。
每一次,都會想要說一些笑話或什麼安慰的話,可是,事情總變得更糟。

【二】
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看見她,背影我認得出來。雙手交叉在胸前的防衛姿態,一件牛仔褲,一樣的短袖毛衣,右側背了一個花色圖案的包包。
「我也想玩團喔,當一個KEYBOARD手,只不過,很久沒練習了。」她說。
「那麼,我來當吉他手,我們可以組一個合唱團。」我說。
「無聊,你彈的都是沒人聽的東西。」她說。

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九八四年七月的夏天,余光的「閃亮的節奏」裡從電視機裡傳出VAN HALEN的HOT FOR TEACHER。

【三】
「最好的,永遠不會待在主流。」瘋狗坐在書桌旁,拿起身旁的吉他,彈了幾個怪和弦。快速的變換,手指頭就像變魔術一樣的靈巧。
「如果要學吉他,你可以從最難的歌開始練。」瘋狗說完,又彈了一首難度五顆星等級的歌。
這是很奇怪的想法呀,從最難的開始練?
「那些教你爬格子呀,彈無敵四和絃的人呀,通通可以去死。」瘋狗站起來,拿起吉他,啪的一聲,把吉他用力丟到房間裡貼著JIMI HENDRIX海報的那一面牆,吉他在幾秒之間,碎成兩半。
「不用這麼激動呀。」我說,拿起桌上的香煙點了一根抽。
「幹!你懂個屁。」

那是一把Taylor 615c的木吉他。隔了兩個禮拜,瘋狗又買了一把一模一樣的琴。

【四】
瘋狗是有錢人的小孩,聽說他的爸爸是走私槍械的軍火商,那年暑假的一個週末下午我見過他爸爸一次,後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了。
「你好像除了吉他,沒有朋友喔?」我問瘋狗。
「幹!你懂個屁。」瘋狗說。
「幹!你懂個屁。」是瘋狗的口頭禪。

瘋狗的吉他彈的棒,但是功課超爛,學校幾乎拿他沒有辦法。因為他老爸吧?我猜學校也怕被機關槍掃射後轟掉,就跟他的吉他碎的只剩骨頭一樣。

他在吉他上自創了很多怪和弦和手法,在旋律和創意的表現上都有獨到的風格;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讓吉他說話,「這是下雨聲,這是日出的畫面,這是張力……。」他說著;在心情好的時候,瘋狗會秀一點電吉他給我看。
「所以,電吉他和木吉他是不同的?」我問。
「你這個問題很蠢。」

【五】
「瑪莉隔壁」是一家小PUB,因為不是很大的關係,所以經常讓人有客滿的感覺。有樂團的表演單和一些宣傳小DM擺在門口像腰際般高的桌子上,店內的木桌總是坐著喝酒聊天的客人,至於是不是喜歡台上的音樂,也沒有人關心。

四周牆上用高彩度的油漆畫了像是畢卡索風格的抽象圖案,在吧檯旁邊的架子上則是擺滿了CD和唱片,有些上面佈滿了灰塵。舞台就在這些桌子的前方,當樂團在台上演奏時,可以近距離的看見觀眾,連桌上放的名片都可以看得清楚。

我挑了一個角落的椅子坐下,點了一杯黑麥啤酒,抽著煙。瘋狗這個時候正在台上彈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吉他SOLO,他的合唱團就是唱一些流行歌曲的五人樂隊;這樣的樂團在台灣最少超過一百個,翻唱一些排行榜上的流行曲目。

中場的時候,有大約十分鐘到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這時,吧台會放一些音量比剛剛表演的時候還要小聲的歌,廁所在這個時段總是客滿的。

「這種地方,點這種歌的人,我知道她們腦筋裡有多少東西。」瘋狗說。
「可是這真是首好歌,不是嗎?」我說。
「幹!你懂個屁。」瘋狗又說。
也許是喔,每個晚上如果都彈HOTEL CALIFORNIA,也會快樂不起來吧?而且,這種場合裡,如果演奏一些FRANK ZAPPA或JOE SATRIANI的歌,觀眾也都會走光光吧?
「你看到那個女生沒?」瘋狗問我。
「嗯。坐在第一桌的那個嗎?」我問,在靠近舞台前的那一桌,有一個長得很像日本人的長髮妹妹。
「我拍胸脯跟你保證,她等一下一定會過來找我。」瘋狗說。
我笑著沒有說話,拿起桌上的打火機,點了煙抽。

長髮的妹妹從舞台前的那一桌朝我們這裡走過來。
「你們好,我可以坐下來嗎?」長髮妹說。
瘋狗點點頭,喝了一口酒。
「你的吉他彈的好棒呀,可以教我嗎?」長髮妹說。
瘋狗搖搖頭,說:「從妳的腳指頭舔到妳的耳垂要花多少時間?」
長髮妹妹笑了,喝了一口酒,臉頰因為害羞或喝了點酒,顯得有點紅。

這樣的挑逗,充斥在每一個醉意的PUB,搭訕的男男女女,微妙的心理狀態,各取所需。有許多迷戀著舞台上的虛榮和成就,在一夜之後,又各自重新開始。瘋狗知道並且熟悉這樣的遊戲規則,在舞台的上面或下面,他也都是擺出那種無所謂的不恭;說也奇怪,越是這樣,想要靠近他的女生也越多,雖然知道這是危險的,也樂於嘗試這種冒險。彼此都是獵人,也是獵物。

【六】
有一天晚上,瘋狗打電話給我,約在「瑪莉隔壁」PUB的門口。他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大麻,像磚頭一樣大的離譜。如果每天都呼的兇,這一塊最少一年沒有問題。
「你看,好貨呀。」瘋狗說。
「我第一次看見這麼大一塊的。」我說。
「走,我們今天必須騎摩托車,你掩護我。」瘋狗說完,用了一個透明的塑膠袋,把像磚頭一樣大的大麻塊包起來,放到座位下的行李箱。

半路上,我們遇到了條子路檢,被攔了下來。條子檢查了行照和駕照,接著說:「把行李箱打開。」
瘋狗把行李箱打開,大麻赤裸裸的就在行李箱裡面。
「這是什麼?」條子問,拿起那塊大麻。
「喔……中藥,給爸爸吃的。」瘋狗說。
「嗯,中藥嗎?好。」條子說完,把大麻還給瘋狗,揮了一個叫我們走的手勢。
瘋狗慢慢的把行李箱蓋上,發動機車,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往回家的路上騎。

「靠!你看起來蠻孝順的嘛。」坐在後座,我拍了一下瘋狗。
「笨!所有的條子都很笨。」瘋狗說。

晚上的風吹在臉上,瘋狗邊騎邊吹著I CANN’T TELL YOU WHY這首歌的口哨。

【七】
我第一次呼大麻是在瘋狗的房間,我們一起聽著八零年代樂團的老歌,把音樂的音量開到最大聲,大麻的味道跟空氣溶為一體。
「這是高級享受呀,樂器擺設的位置清清楚楚。」瘋狗笑著說。
我閉上眼睛,躺在靠近音響的那面牆,聽著震耳欲聾的音樂。
「你想像一下自己在萬人演唱會彈吉他的樣子,跟著一起彈,你會飛起來。」瘋狗說完,放了一首VAN HALEN的DREAMS。

第一次聽這首歌覺得那麼好聽,整個人就像在外太空一樣,旋律線是一個個活蹦亂跳的小精靈,像是電動玩具的畫面,張著嘴巴看我彈吉他的觀眾歡呼,到地平線的另一邊。

「你會不會口渴?」瘋狗問我。
「嗯。」
「這表示你呼多了,或是訓練不夠。」瘋狗說。

音樂越來越好聽,整個人也幾乎沉到幻想的那個狀態裡,好幾個小時後,瘋狗跟我都攤在垃圾桶旁邊,吐了半個垃圾桶,把那天下午吃的東西幾乎都吐出來了。
「快要爆炸了,我有死掉的感覺。」我的頭昏昏的說著。
「幹!不好玩。」瘋狗說。

那幾個禮拜,瘋狗都是滿足的笑著,有些時候,他的眼睛會看著遠處發呆,莫名其妙的笑起來。然後跟我說:「幹!你懂個屁。」後來,他把那一塊大麻分送給一些朋友,自己再也沒有碰過。
從那時候起,瘋狗彈吉他多了一點點迷幻的味道。

【八】
然後有一天,瘋狗消失了。有好幾年的時間,在PUB裡沒有看到他的出現,連手機的號碼都換了,沒有人知道他再哪裡。我還是一樣的經常坐在最角落的那個位置,喝著WHISKY加冰塊,聽台上一個個新的樂團演奏相同的流行歌曲,那樣的日子,過了一個冬天。

【九】
生命裡,有許多像是曾經遺忘了的東西,會又突然出現。

【十】
「你可不可以來載我?」半夜一點,瘋狗來電。
「你在哪?」
「我在酒館,你進來,我就在廁所旁邊。」
「等我。」
掛上了電話,我沒有猶豫的餘地,開車,從家到酒館。酒館裡很吵,狂歡的人很多。台上的樂團正在演奏TOTO的HOLD THE LINE。

我在角落找到喝醉的瘋狗。
「你喝多少了?」我問。
「目前為止,十一瓶。」瘋狗說。
「嗯。」
「女朋友跟別人跑了,真難過呀。」瘋狗說。
「嗯。」
「什麼時候會開始下雪呢?」瘋狗問我。
「隨時都可以呀。」

我們又喝了一些,該吐的都吐了,我和瘋狗喝的爛醉如泥。後來,開著我的破喜美在夜晚的路上狂飆。

「喂,看到圓環沒?」瘋狗問我。
「看到了呀。」
「好,開上去。」
我踩了油門,加足馬力,往圓環開上去。車子後來撞翻了,像皺巴巴的衛生紙一樣。

「幹,救護車怎麼沒來?」瘋狗說。
「都睡了吧。」
「還好,人沒有怎麼樣喔,不過,我的腳有點怪怪的。」瘋狗說,拉起褲管,左腳的血像點滴一樣從膝蓋流下來。

「還能打籃球嗎?」我問。
「不知道。」
「那麼,組一個合唱團也不賴。」
「誰想跟你組合唱團?無聊。」瘋狗說。

一個禮拜後,瘋狗死在忠孝東路四段,喝的醉醺醺,被一群流氓活活打死,瘋狗死的時候沒有什麼人哭,當然,長髮妹妹沒有出現。

【十一】
這是我第一個死去的朋友,這種情形,就像一隻鳥很快的從頭頂上飛過去一樣,什麼都沒了。因為不是什麼重要的角色和人物吧,所以報紙和電視也不會有新聞。總有先散的,很多像這樣的事情,再去想東想西也沒有用。

瘋狗留下來的,只有一把吉他。後來,我用他這把吉他練習了一些歌,在很多個晚上,我會想起他。

【十二】
接下來,我要聊一聊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遇到的女孩。
「都是因為那個年代喜歡聽合唱團的歌呀,所以對英文產生了興趣。後來,我當了英文老師,從國中教到高中喔。好像經過了很久的時間,對吧?」她說著,一面咬著左手的指甲。
我點點頭。
「我從來沒有想過我們會再見面耶。」她把頭歪著,然後看著我,像有疑惑似的繼續說:「我們兩個那麼不同,怎麼可能在一起呢?」
「我們玩的很開心,就因為我們是朋友嘛!」
她笑了,說:「我不只一次想過這個問題喔。」然後,用手在長髮上撥了幾下。
「嗯。」我點點頭說。
「對,你有很多怪毛病呀。」

沉默。

天快亮的時候,我們一面瀏覽著周圍的風景,一面慢慢的朝海邊走。
「太陽從什麼地方出來?」她問著。
「早晨出來。」
「不,是方向呀。早晨不是方向。」
「太陽不管這些呀。它一樣會跑出來的不是嗎?」
「好。可是從哪裡上昇?」
「從窗外呀。」
「這是從你家看呀!」
「也許是吧。」

以我的年紀,沒有可能去別的地方看太陽呀。更何況,看不看太陽或從哪裡昇起對我來說也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好吧。跟你說噢,如果我有另外一個朋友可以忍耐,我是一輩子不忍耐你的。」她說。

【十三】
之後,我們又見了幾次面,在不知名的旅館裡睡了幾個晚上,直到有一天早晨她叫醒我。
「我該走了。」她說。
「嗯。」
從窗戶外照了一點光線進來,啤酒罐和零食散落在床旁邊的桌上,煙灰缸裡有熄掉了將近半包的煙蒂,像一個個死掉後變僵硬的小人。
「外面下雨嗎?」我從床上坐起來,拿起旁邊的打火機,點了一根煙問。
「嗯。」她說完,走到窗戶旁邊看著外面,像是在想著什麼事情。

「你不用起來了,也不要跟我說再見喔。」她說。
「嗯,不說再見。」

然後,她走了,走的時候輕輕的關上了房門,頭都沒有回一下。房間裡靜悄悄的,飄浮著淡淡的陰影,空氣有點涼。我從床上爬起來,走到浴室,用冷水沖了澡,試圖回想昨晚抱著她的樣子,但有某些部分想不起來。

黏在一起,只有再剝離一次而已。美好的時代,過去曾經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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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July,2004 10:52

哭棄

1.
哭,並不代表懦弱。
不哭,也並不代表堅強。

世界上並沒有堅強的人,只有裝成堅強樣子的人而已。我最後一次哭是在前年,跟她分手後,一個人坐在漢堡王前面哭了三個小時。

那並不是我要的結果。

眼淚應該是在那一年哭乾的。很多次,想掉下眼淚,眼淚卻消失了。從此,我再也沒哭過。

2.
小欠的明日報網站跟一般人一樣是靜靜的在那裡的。每個網站看起來都差不多,沒什麼特色。

某個酷熱的星期天下午,我坐在電腦前,閒逛的時候發現的。有些東西就是那樣,突然進入視線,並沒有什麼特別的道理。僅是某種機緣或是巧合吧。就像路過的人一樣。我並不是非去逛一逛或是讀一讀不可。但我還是慢慢的走進了她的世界,點開一篇篇文章和畫的窗。

這個叫做小欠的女孩,畫的像極了我最愛的畫家。畫了一隻眼睛的自畫像;線條,在螢幕上出乎意料的看似淒離。

3.
小欠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我漂亮嗎?」漂亮的女孩,我看過很多。小欠只是看著我,然後說:「我漂亮嗎?」對呀她說話的口氣好像是在說,「你臉上有飯粒」那樣,有一點靦腆。她也如同揭露了我的某種狀態,卻好像已經知道我的回答一樣。於是我就真的回答了。「比我想像中的漂亮。」我說。

我第二次見到小欠,是她給了我電話。然後我約她去喝咖啡。這第二次見面時。小欠幫我做了心理測驗,小欠問我對心理測驗有興趣嗎?我說:「隨便回答好了,我不太向別人說心事的,就像開窗戶一樣。」我開始覺得攤在紙上畫的一顆心,那個的秘密,是被她掀開的。

開什麼玩笑。我從來不向別人說秘密的。搞不清狀況。我從來不,聽清楚了,我從……來……不……說……的。「從來不」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關於這點,小欠永遠搞不清楚。

4.
小欠拿著手機,在按鍵上打著我的名字。「是這樣嗎?」她問。對的。我點頭。而我終究沒有因為看了自己的名字如見了鬼怪般夜哭,許多人總在生命中突然插手又突然鬆手。筆劃在該斷的地方連結,在該連結的地方斷開。而終究蒸發、散失,逸入空氣之中。一個迷失的名字。

5.
「我很疼妳。」我說。她也喜歡我。所以,我們做了愛。做愛就是男人和女人做的那件事。

6.
當伊底帕斯王刨去了自己的雙目。在臉上留了兩個血肉糢糊的窟窿。他也就不會流淚了。從空洞的眼窩滲流出的僅有血與濃。沒有其他。

但我猜想小欠在畫裡畫了一隻眼睛僅是為了逃避流淚,才挖去了自己的眼睛。挖去了眼睛之後她便看不見且不流淚,所以沒有罪。

我這樣對小欠說時她瞪大了眼睛:「你怎麼會這樣想?」她試圖以溫柔來啟蒙我。

「你在想什麼?」她重複著問著這句話。隨便說說而已。不行嗎?我答她。

但她的眼睛瞪的那樣大,我想那樣的眼睛要挖掉可能要花掉不少功夫吧。

「難道你不感到觸動嗎?」我是啊我是對那對挖掉了的眼睛感到很震撼。我說。
「難道你不曾因為一個傷痛的故事而有想將眼淚傾瀉殆盡的衝動嗎?」小欠看著我。

我說不知道,我很久沒有哭過了。於是小欠說:「為什麼我從不看見你流淚?」
「為什麼我從不看見你流淚?」第一次和小欠做愛的時候她又對我如此說了一次。趴在我身上哭了起來。

流淚有什麼好?她那樣說時令我感到自己始終是欠缺的。我不知道有什麼可以哭的,或許我真的欠缺。

而我欠缺的只是一種流出。一種體液的分泌。

7.
以前,我與不同的女人不停的做愛。這些自以為可以透過關係討好我的女人,可能再也不會出現在我面前。反正我從來就討厭她們。其實每一個愛撫的動作、步驟我都知道。每一個親吻的聲音,每一個肢體舌尖碰觸的感覺。

女人來或走。不停的換女人和不同的身體做愛。我比那些女人都清楚慾望不會到她們身上為止。

當伊底帕斯到雅典城,在那裡接受庇護並且終老。伊底帕斯刨下的雙眼還在荒野某處流著眼淚。受刑的眼。

8.
我這36歲的罪人還在這裡。
那是我第一次有想要哭泣的慾望。
是的我想要哭。像個孩子一樣嚎啕,直到有人聽見了聲音過來探看,問我怎麼了。我終於也像哭於腹內的嬰兒一樣毫無驕傲的索求注意。

但,我的眼窩是乾的。我的手指摸了一下眼瞼,感覺久旱的乾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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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July,2004 10:43

綠油精

0.
我的頭經常會無緣無故的痛起來。朋友們都知道,我必須每天喝咖啡來讓自己不頭痛。但是,他們都不知道,我除了咖啡以外,經常會在背包裡放一瓶小罐的綠油精。

綠油精對一般人來說是微不足道或可有可無的,但是對我來說,它代表了一個故事或某些重要的意義,也是一個秘密。

1.
人的記憶總是殘存著的,也很難從心中抹去。

就像蜂巢一樣,每個人都存放在一格格的小蜂房裡。關於傷疤,人們也總是想辦法抹去它。有些就像是樂譜的音符一樣,沒有辦法更動或取代。但這種東西是永遠存在的,也不一定有答案。只是隱藏在心裡面某個記憶的角落和深處而已。

現在,我努力的回想一些故事,有的卻已經像失去的青春和歲月,再也找不回來了。我實際上也沒有失戀,僅是失去了一個夢。而今天的我卻又經過了作夢的年齡。因為這樣,我靠著香菸和威士忌踢醒在時光裡沉澱的意識,一面努力的寫著這一篇小說。我坐在書桌前,一面對著電腦螢幕,一面啪搭啪搭的敲著鍵盤,像是一個人獨自走進深深的森林裡去一樣。既沒有帶地圖,也沒有羅盤,連水都忘了帶。

今天已經抽第43根菸了,威士忌也快喝完了,我的頭像針刺的痛。所以,在寫這一篇的時候,昏昏沉沉的腦筋裡經常會出現死的印象。

2.
我第一次遇到她是在20年前,我19歲那一年。
印象裡,她經常背著書包,穿著制服,一個人坐在學校籃球場的固定角落,看人打球。

五月的春末只有一點點風,樹木像裂痕一樣,陽光透過裸露的樹枝照在地上。

天氣如果熱一點,她會拿起放在書包裡的綠油精,打開蓋子,用瘦瘦的小手,輕輕的在額頭上抹幾下。每一次她抹完綠油精後,嘴角就輕輕的笑一下,像是一種滿足。她的眼神,卻經常憂鬱,像在思考著什麼事似的,也沒有想跟什麼人說的慾望。

有一次,她從我身旁走過,身上飄著淡淡綠油精的氣味。或許綠油精對她來說很重要吧?我當初是這麼想的。

關於她,我也不很清楚她的出身。只是從同學那裡聽來的,有很多男生想追她,剩下的,我就不知道了。

我只能在遠處看著她,始終沒有靠近的勇氣。遠遠的看著她時,我好像隱約的知道她的心事。她真正在想什麼,其實我也說不上來,就像是一種默契吧?我卻好像可以體會那些像是很多窗戶可以打開又關起來的那種感覺。可能想著是同樣的事?又有點像是心靈深處那種模糊的東西。

有一天,她坐在那,翻著書包,像是遺失了什麼似的憂鬱,掉下了眼淚。她用左手在眼角抹了幾下,輕輕的皺眉、搖搖頭。

「找綠油精嗎?」我走過去,從背包裡的口袋拿出綠油精給她。她有一點吃驚的樣子。
「謝謝。」她抬頭看著我。
「妳為什麼會哭呢?」我問。
「不太知道。」她搖搖頭。
「喔?」
「嗯,你一定會笑的。」她說完,用右手抹了一下眼角。
「不會的。」
「不能告訴別人喔。」

於是,我有了一個秘密。那是她開啟的第一道窗戶;從那個時候起,我的背包裡有隨時放著一瓶綠油精的習慣。

從那天以後,我就再也沒有遇到過她。窗戶也好像突然關起來了。她的消失,我覺得在某種意義上好像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那一年1980五月,週末下午。

3.
2002年七月。

「你從哪裡來?」
「我從21108年,來到你們的年代。」
「你說什麼?」
「我是從未來來的,很久很久以後的時代來的。」

4.
敲門聲。是機器狗。
「女王找你。」機器狗說。
「找我?」
「對,她指名找你。」機器狗又說了一次。
機器狗是女王最忠心的兒子。

我到了組織總部,一棟銀色的心型建築。

「敬愛的女王陛下。」我說。
女王點點頭,用手示意在一旁的守衛離開,只剩機器狗蹲在一旁。

「嗯,坐吧。要不要一杯咖啡?」女王說。
「謝謝,不用了。」
「算幫我一個忙吧。」
「我的榮幸。」我說。

「嗯,你以前叫做vaipan,現在,組織會給你一個新的名字。」
「新的名字?」
「對,新的名字,然後要你去執行這個計畫。我們從檔案裡發現你是這個計畫最適合的人選,說的更簡單一點,你也非去不可。」女王說。
「非去不可?」
「對,組織會用時光機送你回到從前,執行計畫。」

「嗯,我必須注意什麼嗎?」我問。
「你會遇到一個女孩,提示是綠油精和心。你也會遇到阻力和謎。這個秘密計畫我要的結果是永恆和不背叛,你懂嗎?」女王說。
「嗯,我知道。」
「希望你真的懂。好了,你啟程吧。」女王說。

21108年。五月。羅莎吉諾國。

5.
「好熱。」她說。
「去洗個澡吧。」
她到浴室洗澡。收音機裡正放著the beatles的hey joy,古老而迷人的旋律。淋浴的水聲和收音機裡的音樂都可以清楚的聽見。我躺在房間外面的地板上,點了菸,望著天花板,讓菸慢慢往上飄,腦筋裡浮現出一群白鴿非過綠色的草原,然後又瞬間消失了的畫面。大約有兩跟菸的時間,她洗完澡,到房間換上睡衣。

「我問你一個問題喔。」她說。
「請說。」
「你多久沒有做愛了?」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我說,沒去算,很久了。
「嗯。」她點點頭,咬了咬指甲。
「妳知道嗎?咬指甲是不安的?」
「嗯,我從小就咬了喔,你看,手指頭都變形了呢。」她說著。
我握起她的手,在燈下仔細觀察,細緻的小手。

我心中像是突然降臨的一種溫暖,浸透了身體的每一個角落。我抱著她的身體,感覺有一種不可思議的親密感。於是,我們睡著了。再一次醒來時,我的頭很痛,像是有人用巨大的鐵鎚敲著我的頭,我的頭沒有破,只是有一點裂痕。

「你覺得我錯了嗎?」她問我。
「說的明白一點,大家都錯了。」我說。

6.
21108年。五月。羅莎吉諾王國。

女王是羅莎吉諾王國的統治者,也是主宰者。只有機器狗可以接近女王,而女王的行蹤也總是和蠍子一樣神秘,除了機器狗以外,沒有人知道她在想什麼。女王的官邸是在羅莎吉諾國防衛最嚴密的地方,沒有經過特別的許可,誰都不能輕易踏入。

這一天早上,在女王的官邸裡,女王鎖上電子系統,開啟防衛系統。

「你想,vaipan會叛變嗎?」女王問。
「應該不會。」機器狗說。
「那麼,關於緣分的藥水進度如何了?」
「報告女王,聯邦組織已經把這個計畫列為最高機密,目前部份的結果已經完成,而且也在vaipan的腦部移植,進行實驗了。」機器狗說。
「嗯,我的精密計算,絕對不允許失誤。」女王說。
「是的。」機器狗點點頭。
「好,我想休息一下,你先下去吧。」

7.
「你為什麼不說話?」她問我。
「並不是不想說,只是不知道該從哪裡說起呀。」我說,確實如此。
「隨便從哪裡開始都可以呀。」
「就好像自己的名字一樣,不安全感吧。是在好幾年前就有了,像是色調陰鬱的心一樣的東西,妳明白嗎?」
「嗯。」
「那時,我交了一個女朋友。一直被隱瞞著許多事情。像是她跟別的男生約會、出去玩,我都相信她。我說,沒關係呀;甚至她和別人發生了親密關係,上床之類的,我還是說沒關係,所謂呀。心裡面其實是像被遺棄的孤兒一樣的。」
「嗯。」
「其實,無所謂。以前我在pub彈吉他的時候,有一天有人拿了一把槍頂住我的頭,說想聽我唱什麼歌。我就唱呀,反正人世間不就這麼一回事。從那時候開始,我就變成什麼都無所謂了,連死也一樣。不過,算了,不管怎麼樣,一切都過去了。」
「不壞呀。」
「很好笑嗎?」
「是很好笑。」她點點頭。

8.
「任何事情,並不是都能像想像的那麼單純,連白開水也不見得單純嘛。我很愛她的那個心超過了謊言嗎?我也不知道。因為,我會告訴自己,她很柔弱,她被騙是因為這世界很可怕呀,她是很單純的,我一直跟自己的心這樣說。應該是從那時候起,我的不安感就存在了吧?」
「嗯。也許是的。」
「那個時候,就算女朋友回到家打電話跟我說她已經到家了,我還是會擔心。因為掛了電話後又出去跟別的男生上床呀,這種情形發生過兩三次。那個畫面像怪獸一樣可怕。」
「嗯,真搞不懂。不過,人的心本來就是很難說的。」
「從此,我變得不信任別人了。或許,從另一個角度看,心臟變強了也說不定。因為每一次都受到傷害,我自己是可以粉身碎骨的,對方卻不一定,對吧?為什麼結果會變成這樣誰也不知道。對不起,這是我的問題。」

「你靠安眠藥睡覺嗎?」她問我。
「有的時候需要。」我說。

9.
半夜兩點,我爬起來。
她在哭。
「怎麼了?」我問。
她沉默著,用手指頭揉揉眼睛,搖搖頭。
「有一天早晨醒來,你已經不見蹤影了。那時,我才理解到愛是怎麼樣一回事。」她哭著說。
「那是惡夢呀。」我安慰著。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是地獄的感覺呀。」
我打了一次哈欠,再深呼吸一次,「不會的,我不會先走的。」我說。

「妳先休息吧,我起來洗個澡。」我從床上爬起來,走到浴室,打開簾蓬頭。
「你明天什麼時候要去錄音室?」她坐在床上問我。
「明天早上。」
「錄音室彈吉他可以賺很多錢嗎?」
「喔,至少,生活比現在好過一點。」
「嗯。」
「因為……我想娶你呀。」我像是開玩笑的說。
「啊……。」她滿臉疑惑。
「對呀。」我隔著浴室的門說。
「其實,潘,我從沒有想過要嫁給你的問題。更何況,我爸爸媽媽也不希望我嫁給一個彈吉他的。」

事實是如此,每一次我想到自己彈吉他的工作,對於自己的未來,總是莫名其妙的悲哀起來。

「你是衝動嗎?」她很認真的問我。
「嗯,應該這麼說,我不是隨便說說的。
「你確定不是衝動?」
「當然呀。」我說。
「如果我跟你私奔了,逃出去了,你來找我,我會養好身體去接你,好不好?」
「你怎麼逃?」
「擔保呀,你擔保就可以了。」她說。
「好呀。」
「嗯,一言為定喔。」她說。

在浴室我沖完了澡,用毛巾把身體擦乾,穿了衣服,回到床上。
「潘,你不要擔心我,我會好起來的。我正在通過一個難關,每個人都要通過一些難關的,不是嗎?」

我發現她的眼框這時候有一點濕潤了。我真的這麼想,我門兩個人好像站在一根柱子的兩個極端,如此而已。

10.
錄音室裡,密閉的空間,如果沒有時間的顯示也不知道現在幾點。我看一看手錶,晚上七點二十分。我在六樓的第一間錄音室,叫做「宮」的房間裡。這裡的錄音室室照著「宮商角徵羽」的方式排列的。灰色的房門半開,門口掛的牌子詹了一些薄薄的灰塵。應該有一陣子沒有人來了吧?

沒有人。

我躺在錄音室的沙發上,把音樂放的很大聲,崁在對牆的喇叭放出音樂來,穿透我的而膜,特別明顯。在我的位置旁放了電吉他、導線、踏板、筆記型電腦、菸、譜紙和筆。我聽著等一下要錄的歌。

旋律突然讓我的頭開始痛起來,像針刺在太陽穴那樣的痛。從背包裡,我拿出綠油精,打開蓋子,在太陽穴的地方抹了幾下。我把音樂停下來,冷氣口的風聲在空當盪盪的空間裡廳的一清二楚。

溫度變得很低,我把放在沙發旁邊的襯衫拿起來披上。我站起來點了一跟菸,有一種與世隔絕的孤獨感。覺得這一輩子應該有比錄音更有意義的事才對。我彈的吉他,應該是更有格調的呀。

11.
錄完音後,我整理了器材、行李,準備回家。空氣比想像中的還要冷。

晚上兩點,世界變安靜了。旁邊的路燈停電,路,一片黑。車子以二十左右的速度開進停車場,我快到家了,慢慢開著車,像在深山裡,只有車燈亮著。

老天沒有預感的下起大雨。突然像瀑布一樣的雨打在擋風玻璃上,看不到前面的路。車子的雨刷失靈,壞了。原因不明?也可能早有警訊。我只是一直沒有發現而已。

雨越來越大,聲音大過車子的引擎聲,雨水從駕駛座旁半敞開的窗戶縫細打進來,我鬆了安全帶,想抽根菸,但沒有用,菸全部被雨水淋濕了。連打火機也是濕答答。

雨沒有要停下來的樣子,車窗搖下後再也關不上,確實是壞掉了。我的全身已經濕淋淋了。坐在位置上,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播了一通電話給她。一次、兩次,都沒有人接。

坐在駕駛座上,雨水像淹沒了我的心。覺得冷。

12.
車子的部分零件是壞了,我應該找個時間修。可是,我現在連修車的錢都沒有,錄音賺來的錢,也只能活到這禮拜。想到這些,我的頭又開始莫名其妙的痛起來;我把車子停到比較隱密的地方,算是先擱置著吧,停好了車以後,從後行李箱搬了我的器材,一路上晃晃的回家。

上了樓,我從右邊褲管的口袋裡拿出了鑰匙,開門。
「我回來了。」
屋子裡面暗暗的,沒有回應,我把器材先放在客廳,開了燈。狗從房間門口衝出來,叫聲劃過週遭沉默的空氣,屋子裡顯得有點兒不自然。

「喂….有人在嗎?」
可怕的安靜,叫也沒有用。沒有人在。只有狗的叫聲在空盪盪的屋裡汪汪的叫著。數秒鐘之間,我的頭腦一片混亂。有一種不詳感從骨髓深處冒上來,本能的,我衝到房間。

13.
她穿著睡衣,躺在床上,像凍僵了似的。在身旁還放了一封信和綠油精,綠油精的瓶蓋是打開的,蓋子離瓶子的距離差不多有十公分。

我並不想描寫她是怎麼死的。至於,是怎麼死的,我現在不想說,以後也不一定會說。有血腥或是沒有,一點也不重要。她躺在床上的樣子和表情,就像是被遺棄的孤兒一樣。

我的手在發抖,拆開了信封,孤伶伶的,眼淚從臉頰滴落下來。

14.
潘:
想要人家來擁抱你的時候,卻沒有人來抱你,這是怎麼一回事,你懂嗎?

你去錄音前,本來我想要把這一次離開妳的是跟你說。但是,看到你的時候,我自己想要死的那個心就在動搖,那是超越哀傷和孤獨感的,我就說不出口了。

如果,讓我眼睜睜的看著你死,或讓你眼睜睜的看著我死,都會像生命瞬間被揉熄掉的不知所措,令人難過。即使離散不見,那也是比死還要痛苦的,就像雪一樣靜悄悄地積在心裡。

平常的我膽小、怕鬼,但今天卻真的希望有鬼呢。也有人說可以心電感應,我也希望這是事實。我大概不能再看見你了。可是,你不能丟下我不管喔,一定要經常在夢裡和我相見,有你在我才不會有危險感,失去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遺憾呢。

15.
21108年。七月。羅莎吉諾國。

「計畫失敗了?」女王問。
「嗯。」機器狗說。
「緣分、命運、輪迴,真的能製造嗎?」
「也許。來世吧。」
「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嗎?」
「報告女王,無解;誰也不知道呀。」
「嗯。」

16.
我靠在牆上恍惚的望著天花板,一切的東西都好像失去了焦距的模糊,我拿著信,走到客廳的地板坐下來,狗走過來,坐在我旁邊。

放聲大哭。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這樣哭。

哭了好久我才站起來,走到另一個房間,挑了一張cd聽,又走回客廳,倒了一杯威士忌,沒有加冰塊的喝。

我才想起來,剛剛,右手在威士忌的瓶蓋上空轉,轉了很多圈,連開瓶的力氣都沒有了。腦筋裡是失神的,像是靈魂已經在另一個世界一樣。

狗爬起來,慢慢的走到牆角,又趴下來,眼睛看著窗外。我站起來,走到窗戶旁,把窗簾拉開,打開落地窗,讓風有一點點的吹進來。

窗,最後有沒有開,我不知道。



ruffpan at PIXNET at 10:43 AM | Comments(1) | Trackback(0) | Hits(152)
18 July,2004 9:55

走光的女朋友

雖然,老爸有點重聽,但是,如果每天聽到叫床聲也是怪怪的;所以,我有好幾天都跟她住在外面的旅館,每天打炮,她可以叫的天不怕地不怕。
這樣的生活差不多有一個禮拜,就是耍廢;睡起來看個NBA,然後兩個人一起到旅館旁邊的三明治漢堡店買吃的,回旅館,再幹、再睡、再吃,再幹、再睡、再吃……,就這樣,除了半夜牙痛的時候起來說SHIT。
喔,這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潘,你要是把我們的事寫出來的話,小心我跟你沒完沒了。」哇靠?妳怎麼會跟一個人說這種叫人講信用的話?超好笑。
今天晚上,我想起她。而且聽了一張她忘了帶走的CD。好像都是這樣分手後的情侶,總是有一些東西或什麼的忘了帶走。

^_____^

禁慾第一天。2004年三月二十一號。
好啦,一個快要到四十歲的老男人到現在還沒有女朋友,這是一件多可悲的事?當然囉,這跟身邊發生的事情很多或很少也沒有關係,尼克•宏比的「非關男孩」裡寫的:「發生的事情比較多的話,一定是比較好。」這句話,我一開始看就覺得有問題。
只是最近煙抽的比較兇、跟朋友發生口角的比例比較高、還在適應新的手機,因為它的收訊實在沒有比原來的好,會斷斷續續、天氣的變化很怪……,等等。不過,大家也都好像是在這樣的日子裡生活,我真的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一點煩惱都沒有。
大家都在選舉裡生活。我想到一些我的朋友,他們因為這樣而快樂或不快樂嗎?而我在想什麼?突然之間,我想到蘭嶼的小朋友,也想最近寫一個小說之類的。總之,要幽默的。對,要幽默的。

^_____^

然後,在有一次的表演看到一個台上的主持人。
「嗯,她很正點呀,潘,你看。」小羊說。
「對呀,而且我已經把她尬了,屌吧?」我心裡這樣想;從認識她到上了她,只花了三次出去,有兩次是一群人出去玩,最後上了她的那一天是單獨的約會。
又然後,在一次的評審座位上我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台上的女主唱真是騷。
「潘,你坐那位置的視野真是棒。」有一個朋友這樣說。
嗯,我知道,坐這個位置可以輕輕鬆鬆的就看到這個女主唱的內褲。你可能不知道,我也把她尬了。喔喔喔,評審要學會忍耐和道貌岸然這種事。對吧?
很多朋友都說我應該出一本關於「把馬子」的書,或許會有暢銷的可能。可是,我這樣把招數公佈出來,那以後不是註定打光棍,一輩子沒搞頭?我的怪招很多,也常常更新、升級,其實都只是失敗的經驗累積而已,真正厲害的角色,是像我認識的一個朋友,他叫JASON,只認識一個對象後就結婚了。

^_____^

「你的私生活看起來很糟,也就是說亂七八糟,對......亂七八糟!」這是在YAHOO交友認識的一個女孩跟我說的話。
「亂七八糟?」
「對,從你寫的文章看出來你是一個生活的亂七八糟的人。」
當她說出這樣的話時,我的心開始往下沉。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該順水推舟的說是,還是說其實我經常一個人讀詩念經?哈哈,而且,我把電腦裡存的很多A片都殺掉了。我開始擔心這位女孩的判斷能力;當然,我也擔心我的。
「你寫的都是真的嗎?」她問。
「妳說呢?」或是「妳猜?」
這是一個不賴的答案。

^_____^

我就認識很多人,聽STEVE VAI、JOE SATRIANI會喜歡,到PAT METHENY,這沒什麼不好呀,也沒有不倫不類嘛,後來聽的東西走偏了也沒有關係的。我漸漸知道哪些是我的同路人,或者說類似。
「我聽古典音樂,而且我喜歡古典音樂。」她說。
看得出來。
而且我深深知道她是聽古典音樂裡的哪一種人,真的。我真的很想說「古典音樂是我小時候聽的」這種話,可是我沒說;我也很想說其實我覺得METALLICA也蠻不賴的,妳應該試試。何必?你在用威士忌漱口的時候,不一定要跟每一個人說。或許,她應該多聽點BLUES才了解我的慘淡。
我的前女友妹妹就不是這種人。妹妹也喜歡古典音樂、也彈的一手好鋼琴、也喜歡黑色。這當然是我那時候的驕傲,像妹妹這種特立獨行的人太少了。我喜歡。

^_____^

「我喜歡你。」她說。
我沒說話。
「你很有才華呀,我喜歡你寫的東西,像是短篇的呀、詩呀、歌詞之類的,畫的圖、彈吉他、打籃球……好多喔。」
「妳忘了嗎,我是不溫柔的。」我說。
「不溫柔?彈吉他給我聽就溫柔了呀。」她又說。
幹!我真她媽的覺得無聊、智障,我法克潘彈吉他不是用來嗑葯的。為什麼我老是會遇到一些喜歡我的東西,而不是喜歡「我的人」的人?我有很多缺點的:脾氣暴躁、自大、注意力不能……等等,太多了。

「潘,我知道你喜歡STEVE VAI 呀,我也喜歡,這不就是了嗎?」她又說。
「這不一樣,我喜歡VAI是一回事,妳喜歡VAI也是一回事。」我很怕這種像是什麼帽子扣在我頭上似的不自由,我快氣炸了。
「我們可以一起去看演唱會或什麼之類的呀。」她又說。
這白痴!
太多的人,愛這種東西,都只是掛在嘴上,說說而已。我缺了很多牙,因為已經笑掉太多顆了。坐在車上的時候,想到,我還有一片草莓牛奶的無碼還沒看,我愛死她了!

^_____^

平常,我的思考就跳躍到不行,在想這些以前的很多個女朋友的時候,就會更亂。說真的,我不知道該先說誰,什麼又是女朋友?「人」,這種東西太難理解了,我的第一次初吻獻給了一個叫做「甦醒安妮」的娃娃,就是那種健康教育裡做心肺復甦術的那種吹氣娃娃,那時候,我就是把她當成我女朋友的。
幹!

^_____^

她帶我到她住的地方,一個小房間。關門的時候,注意了一下旁邊的寢室有沒有動靜,也確認她男朋友現在不會突然出現。然後,她在把門鎖上的時候,做了兩次的確認。
她,極度誘惑。而且,我們都正在發春,所以打了兩炮。這哪算做愛?確定不是。她跟我做的時後想著她的男友,我想著其他的事。有一個很簡單的持久秘訣:就是在做的時候想著別的事。二十歲的時候我想的可能是米老鼠,當然,三十歲的時候想的就不一定是。
「妳的房間沒裝針孔吧?」
「錄影中,請微笑?」
「哈哈。」
「我對偷窺沒興趣。」她說。
防人之心不可無。
後來,她又約我去喝了一次咖啡,我去了。那其實是一個什麼事都沒有的週末下午,我的這種下午真的是很多,就是任何一個朋友打電話來約我,我都會出去的那種。我好像總是經常有像這樣的日子,出去喝杯咖啡、逛一逛街、什麼重要的事都不做,即使出門逛一圈都比呆在家裡好的感覺。
「潘,我們下次去唱歌,然後就可以再去做愛做的事。」她說。
我並沒有很大的感恩。同樣的,這只是再次證明我的性能力還不差而已。
我把手機的號碼換了,把她的電話刪了,就沒有以後。除非哪一天我發了,上了電視或媒體,突然有一個小孩跑出來叫我爸爸。這就得考驗記憶的功力了。還有,衛生紙之類的要記得帶走,那跟隨身的行李一樣。
其實,把馬子肚子搞大不是一件悲慘的事,女朋友的肚子被別人搞大才是悲慘的事。

^_____^

第一次約會的時候,我們都會自以為是穿上最帥或最酷的打扮,其實很驢。更蠢的是我約她在橋下的紅綠燈旁,全部都是車子準備啟動時的烏煙瘴氣,一個極度不浪漫的地點;那年我十八歲,一個小男生很那個的年紀,我穿了一件大紅色的POLO衫、黑色的牛仔褲和一雙新買的黑色皮靴;那一年我還不會彈吉他,連ROCK是什麼都搞不清楚,站在那邊和穿成那樣,會把到馬子我隨便你。
更慘!我還遲到。屋漏偏逢連夜雨。
好吧,讓糟的事更糟。我極盡所能的牽她的手、勾她的肩,反正這一次的約會是第一次也應該是最後一次,能混過一個晚上就不錯了。十八歲耶,連牽那好冷的小手我的小弟弟都會不由自主硬起來的年紀。
「妳會不會冷?」拜託,現在是三十五度,夏天。
「我是妳喜歡的那一型嗎?」
「那,妳現在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我不騙妳,我真的很緊張。」
有些話,第一次約會說出來必死無疑。我真是笨到不行。

^_____^

有太多女孩了,像座美妙的森林。跟我寫這篇小說的時候一樣,有太多女主角了,故事亂七八糟的發展下去,沉醉在黃任中的那種很爽的狀態其實不錯,一種寫小說來打手槍的狀態,也很好。每一個小框框,都可能是一個新的女主角,我的好多女朋友們請放心,我不會把妳們的名字寫出來的。頂多是暱稱,對吧?誰都可以打死不承認的。

^_____^

三月二十四號。禁慾很多天了。
我剛睡醒,坐在書桌前寫這些東西的時候,腦筋跟我的房間一樣亂。不過,到現在,我不想出去,至少現在不想出去,我只想待在我的房間,即使它很亂,但我很舒服、很有安全感。這跟交了一個很爛的男友或女友有點類似,不管多麼的荒謬,大多數的人都安於現狀。
我只對我的左腳不滿意。因為以前開過刀,所以,現在沒有一天睡的好覺,每天都痛的要死,也不知道那一根筋不對勁,抽痛。我的左腳現在除了彈吉他打拍子的功能外,不能踢腿、踹人、打架。每個器官都應該幹點壞事才對的,不是嗎?

^_____^

好,接下來,這種場地,在哪邊都好,演唱會也好,總統府也好。
「小姐,妳是不是昨天借我旗子揮舞的?」我問。
「嗯。」
「真巧,今天又看到妳。」
「我也是。」
真是她媽的太正點。一路長紅。
「那,我送妳我剛買的項鍊。」然後,來,幫妳戴上之類的。
太好看了,再繼續來。
「戴在妳身上真是漂亮,我幫你拍張照。」
「好呀,謝謝呢。」
哇,真是她奶奶的更正點。洪福齊天。
之後的芭樂事就是要電話,繼續發展這偶然又老天幫忙的邂逅。滿分全壘打,一路順暢。但是,別高興太早,這通常是暗爽的狀態,不可能那麼神準的預估。然而,真正的事實通常是:
不管怎麼起頭。答案是「你很醜。」
幹!一句話就打死。

^_____^

三月二十六號。禁慾破功,我發現要當一個好和尚是非常難的。
這麼多的女朋友,如果有一天全部都脫光光、不化妝站在我面前,會是什麼樣子?還要剃光頭,髮型也是整體造型裡重要的一部分。有一大票裡腿就是腿、屁股就是屁股,有些人就不是,有些人的腿是蘿蔔、屁股像烏魚子。
不過,這麼多的女朋友,她們身材的比例上都不會差很多。最屌的臉蛋和身材有台灣一線模特兒標準以上的,全身上下也找不到疤痕;只有一個可惜,內褲破了一個洞。這是很大的一個傷口,世界上果然沒有十全十美。

沒有一個人能夠從外表和穿著就能看出他或她的內褲是不是破了洞。通常,需要交往過一段時間才會發現,下場差不多像這樣:
「我們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對吧?」
「妳說的對,不是嗎?」
「你都沒有想要強求或挽留些什麼嗎?」
照她的說法,好像還有一點希望,拍拍手。
「潘,如果你再吃胖一點會更好。」
我。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以上,一百八十公分以下。內褲破洞就丟掉,屁股不像烏魚子。

^_____^

拜託!老天,不要再下雨了。那些在總統府前面淋雨睡覺的人怎麼辦?誰都沒有資格對她們說「活該」或「去死吧」這種話;不管是屬於什麼幫派的。
「搞什麼嘛,無聊。真是的。」
「看到街上的情侶,就想殺了他們嗎?」我望著她。
禁慾,又重新開始算。三月二十六號。雨。

^_____^

她躺在床上。我還記得一些,但是忘記她叫什麼名字了,時間離現在太久了,也不是很重要。她以為跟我上了床就是我的女朋友了,我也以為?所以,我來試一下慾望和背叛的問題。「晚上,我們去玩吧,順便介紹朋友給妳認識。」
「這是小羊,他幾乎每次都用跳蛋,把女人搞的很爽。」
小羊帥嗎?帥呀,當然帥。
「妳可以試一試,真的很爽。」哈哈哈。
「你的生命情調就是把它弄得很慘烈。你說……你是不是打算跟我分手?」她雙手一攤,趴在桌上,眼神想要報復和殺了我。
「這個嘛……就是……我也不知道。」
後來,她和小羊走了。F4裡的隨便一個耍帥都比我屌好幾百倍,真他媽的。
「怎麼樣?」我問小羊。
「什麼怎麼樣?」
「昨晚你帶她回去以後呢?」
「什麼以後?」
「上了嗎?」或是說「你們做的如何?」講來聽聽。
「脫光以後,她說她的MC來。」
誰知道。哈哈哈。

^_____^

在每一次縱慾過度之後,有好幾次我是這樣想的,看到天剛亮,又下著毛毛雨的時候,想拿菜刀把自己的小鳥剁掉。混亂。我覺得我的人生,片段加起來就是。
其實我已經夠閒了,找找朋友、喝喝咖啡、填填表格、彈彈吉他,生理時鐘跟大多數人相反,背道而馳。害人害己。

^_____^

「我告訴你,不要以為你聽了多少音樂或是他媽的懂了多少音樂概論就在那邊跩的跟二五八萬一樣。」
我猜她這一次真的有點歇斯底里的抓狂了。
「你聽過TIZZY BAC了嗎?」
「當然,早──就──聽──了;創作的時候,我也把STEVE VAI 放到冰箱。」
「好,那麼……我問你,你以為TIZZY BAC 會請你去當吉他手嗎?哼……省省力氣吧,你少在這邊做白日夢了,你這個充滿雄心壯志的大白痴!」
掌聲鼓勵鼓勵。我有一種不知道自己再彈吉他要幹嘛的感覺。
「屄殃,我請妳去吃會有高潮的義大利麵好嗎?」
「FUCK YOU!」
「我愛死妳了。」

^_____^

「你怪怪的。」
「你也怪怪的。」
遇到類似這種問題的回答,千奇百怪都有可能,不同的星座、不同的個性,太……多……了,一定要事先模擬一下,遇到考試的時候才會順。
「你說呢?」「哪裡怪?」「超好笑的。」「幹!」「我不覺得。」「哈哈哈!」「為什麼今天和昨天都下雨?」「你說怪就怪囉。」「那會怎樣?」「告訴我,為什麼我會讓你有這種感覺?」……唉,像這樣,最少可以想一百個讓以後不麻煩的問題和答案。你知道的,有時候跟打躲避球一樣,被K了也要K回去。
「妳交過幾個男朋友?」如果人家這種的話。就要套公式……男朋友永遠要說……三個。
「你真是他媽的無聊!」
「對,妳說的沒錯。」
還有,說謊的首要條件就是記性要好。

^_____^

「大家好,我是……川島。」「大家好,我是……和津實。」揮揮手。「我們是……川島和津實。」﹝*註﹞
這種二合一的幻想每個男人都夢寐以求,3P的震撼人心。
在忠孝東路四段獨來獨往的時候,有一天,我遇到了她,和她的朋友。好像在一間咖啡廳,她們坐在靠玻璃旁的位子,看到我,她跟我揮揮手。
「喂,死……潘,你看到我也不會打招呼呀?」
「嗨,好久不見。」有點小麻煩。
「坐一下吧,這是我朋友……。」
她的朋友更正一些,略勝一籌。有很大的可能,她們剛好在尋找被釣的對象,一點也不八股、迂腐,而我以前的表現也還算差強人意?管他的,我就是她們兩個人的最佳選秀狀元。感謝老天爺,總是讓我遇到這麼麻煩的事,純屬偶然。
她的朋友很野,一上床就坐在我上面了。我處在狂熱之中,永不洩氣。
最後怎麼辦?很簡單,這樣的情形,不去比較誰好誰壞。斤斤計較的愛就不是愛了,不是嗎?

﹝*註﹞川島和津實:曾是日本一線AV女優。

^_____^

她打電話來,說要來搬回她的東西。
我終於可以開始整理我的房間。於是,我花了很久的時間去想那些東西是她的,哪些東西是我的。我從來沒有想過這種事。說實話,對我來說,這真的是非常棘手;不過,最重要的是,我想要過一個快樂的週末的計畫泡湯了。
王八蛋!

^_____^

「我想要跟你分手了。」她打電話來。
「喔,是嗎?好,BYE。」啪……的一聲我就掛了電話,什麼也沒說,多酷。
我抽不到一根菸的時間,她又打來。
「喂,潘……我告訴你,老娘要跟你分手,你憑什麼掛我電話?你不講清楚,也不挽留,你說……你到底是不是人?……你不說話?…….你再不說話,我就要掛電話了。」
「喔,是嗎?好,BYE。」我又把電話掛了。
你知道的,事情都到了這種地步,彼此都很了解什麼最拿手。心臟已經強到絕對不再抱怨的程度。多酷?
在認識任何一個女孩之前,我一定會先留意她的手上有沒有煙疤,或是刀疤;任何一個有煙疤的女孩,最好都不要碰,因為下一個可能就是你,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碰到有煙疤的女人,不管多正,先閃為妙。
我太高興了,她的手上沒有煙疤。

^_____^

「你牆上貼的這張海報是誰?」她問我。
「MICHAEL JORDAN呀,妳喜歡他嗎?」
「喔,不是很喜歡。」
「我喜歡他呀,他不錯。」
「哪裡不錯?」
「很多都很不錯呀。」沒錯吧?他籃球打得好、家裡也很大、想打籃球就去打籃球,想打棒球就去打棒球,對一個男人來說,不是很不錯嗎?我沒想那麼多,只是很單純的不賴,這張海報是我從NIKE專櫃裡A來的。而且,就整張海報的構圖、顏色,都很OK呀,貼在房間裡蠻有感覺的。
「他……老了,過氣了。而且,一點都不帥。」
不帥?貼海報在房間一定要很帥的那種嗎?
「可以撕掉嗎?我不喜歡你的房間有一個黑人在我們做愛的時候盯著我看。」
「哈哈哈,撕掉?」
完了,我中計了。最後一定是要我在MICHAEL JORDAN和她之間做一個選擇,我怎麼那麼笨?一開始她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就應該要小心了。

^_____^

禁慾第三天,三月二十九號。晚上開始下雨。大多數的人,在二選一的時候,只知道二選一。

^_____^

「所以說,女人的獨佔慾是無所不在的,你以為最後的目的都是為了完全擁有你那枝發育還不成熟的手槍?大錯特錯。」小羊這樣跟我說。
「那麼呢?」
「很多時候,她們只是簡單的想證明她們在男人心中的地位、份量和比重,只有這麼簡單而已。」
「喔。」
「潘,照你的個性,我看你那話兒以後一定惹不少禍。你完蛋了。」
我完蛋了?哈哈,才不。……我爽死了。
「潘,你真是一個好人。」幹!小羊!投了一個三分球得分,我知道我很醜,謝謝。

^_____^

「你可不可以不要一直聽那種很吵的音樂?」她說。
「什麼意思?」
「我是說,你聽的音樂真的很吵,而且難聽死了。」
「很吵?」
「沒錯,很吵。潘……你應該尊重別人的耳朵,對不對?」
「不懂。」我是很尊重耳朵呀。而且,我聽的音樂一點都不吵嘛。如果,吵會讓人難受的話,那麼……一定還有其他比吵還要更讓人難受的事情。對吧?
「潘……,我……快……瘋了,你可以一直活在你的世界,但是……我不行。你懂嗎?」
每個人不是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嗎?
「潘,跟你溝通……,真的……很痛苦。」
「哈哈。」我得一分。
她用「溝通」兩個字形容,真是帥呆了,我喜歡。這比什麼吵架、爭辯、口角、拌嘴、抬槓的這些形容詞都成熟多了。

^_____^

「把馬子最好玩的就是在那個……『把』的過程,把到就不好玩了。」小羊說。
「那麼,對你來說,腦子就總是轉個不停,不斷的想出新花招,又不斷的跟自己過不去。」
「聽好了,潘,我說的是……『把』的過程,你不覺得這樣很有意思嗎?」
我不是。不管怎麼樣,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有意思的事情太多了,不斷跟自己過不去的那一些其實更好玩也說不定。
「有一句話你一定要學起來。」小羊又說。
「學起來什麼?」
「嗯,我問你,當女孩說『妳為什麼要愛我』的時候,你會怎麼說?」
很多種說法,不是嗎?
「你會說,『因為,妳的眼睛很漂亮,或身材……等等等很好』之類的嗎?」
我?當然……不會這樣說,太遜了。很明顯的,說這種話的男生是……初級班。
「那你會怎麼說?」小羊問。
我搖搖頭。
「你可以想一想。」
我又搖搖頭。
「因為妳是妳。」
喔……是這樣的呀?

^_____^

「妳寂寞嗎?」這像是那種0204的色情廣告。
「我……寂寞嗎?你覺得呢?」她說。
「我就是不知道才問妳呀。」
「嗯,有時候會。」
「那妳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
「就是……寂寞的時候妳怎麼辦呀?寂寞的時候妳會做什麼?」
「那……,潘,你如何排遣寂寞?」
「我?……怎麼辦?……就……畫圖、寫東西呀、彈吉他呀、擠青春痘。」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嗎?還有,是我在問妳耶,怎麼會變成妳問我?我又再問一次:「妳寂寞嗎?」
「嗯,有時候會。」她說。
「那妳怎麼辦?」
「就找出以前的畢業紀念冊,從第一個開始打,問她們好不好。」
從第一個開始打?喔,好像不怎麼好。眼前的女孩應該是很多男生約她的那種搶手貨呀。這怎麼可能?
「對呀,從第一個開始打電話,一個一個問她們最近好不好。」她說。
不可思議;她是台灣一線模特兒,怎麼會有不知道打電話給誰或沒有朋友的窘境,怪了。
「還有一次,我挑了好幾個公車路線,每一個都從第一站坐到最後一站。」
靠,太好了;寂寞會在什麼時候殺過來沒有人知道。果然,不管多正的美女,都會寂寞。而寂寞是什麼?它到底好不好?我真的相信每個人都有很慘的經驗。我可以靜靜的聽她說,一點也不擔心她找不到出口。
「你有沒有車?」她問我。
「以前有。現在沒有。」
「以前有,現在沒有?為什麼?」
「喔,說來話長;簡單說就是泡水了,後來車就送人了。一方面……我現在也不需要,也沒有什麼用到車的機會。現在我都坐捷運,很方便哪。」
「喔,那有點可惜。不然你就可以載我去玩。」
是真的很可惜。台灣的一線模特兒,車展美女。

^_____^

禁慾第五天,精蟲灌腦。三月三十一日。昨天晚上和一個很久沒有見面的朋友喝咖啡、聊天,半夜三點才回家。晚上的時候沒有下雨。尤其在夜晚,大家都好像不怎麼喜歡被寂寞吞蝕的感覺。

^_____^

「哈囉,KITTY貓。」我很高興的揮揮手。
「KITTY……貓?……你在叫誰呀?」她說。
「叫妳呀,妳不是叫KITTY貓嗎?」
「先生,你認錯了。」
哈哈,好好玩;每一個又醜又肥的恐龍,總會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想追她。一般正點的妹妹遇到被搭訕和騷擾的機會很多,早已經見怪不怪。但是恐龍就不同了,恐龍的敏感度很強,可能連問個路都以為想把她,沒她不行。

^_____^

「咦,陶喆,你也來買水煎包?」
「嗯,在美國很少吃得到。所以,趁回台灣有空的時候我就趕快來買。」
「你經常來嗎?」
「YES。AND YOU?」
是的。我點點頭。
好極了!偶像明星也是會吃水煎包的。

^_____^

週末的早上過了一半,我剛睡起來,沒什麼事幹,準備泡一杯咖啡喝的時候,吳威志跑來找我。簡單說,這幾天,他在網路上釣到一個馬子。吳威志是戀愛理論基本教義派,說得頭頭是道的理論專家,可是實戰經驗其差無比,從我高中開始認識他以後,他就沒有交過女朋友,是不是處男我也不知道。
「潘,你能不能陪我去?」
「陪你去?陪你去哪?」
「陪我去見網友啦,拜託。」
好,你會怕。從吳威志的話我可以聽得出如果沒陪他去他會精神錯亂:「你約她出來嗎?」
「呃……對。」
「約在哪?」
「敦南誠品。」
「時間呢?」
「就是等一下呀。」吳威志尷尬的笑。
我知道他一定會感謝我的:「你打算怎麼辦?」我開始準備穿衣服。
「什麼意思?」
「就是見了面以後呀,你打算怎麼辦?」
「不知道呀,看你。」
哈哈哈,看我?這真是好笑。有時候理論太多好像真的會讓人變智障。
「好吧……那這樣,如果太醜,我們調頭就走。」
「呃……好吧。」

^_____^

「你們怎麼相認?」我問,順便坐上他的車,九二年份的紅色福斯。吳威志把他的車搞的很復古,我發現他的寶貝車子跟他的個性其實有點相像。
「她會站在誠品的門口。呃……她跟我說,她會揹一個NIKE的紅色大包包。」
嗯。聽起來還不差。每個人都會開始幻想自己相約的網友是個空中小姐或是像貝克漢之類的大帥哥,然後……浪漫有情調的晚餐,之後的一場轟轟烈烈令人不敢置信又羨慕的生死戀。腦袋裡開始慌亂,也同時希望把自己的淋漓盡致發揮在第一次約會。
「我要在車裡面換一些好聽的CD嗎?」吳威志問我。
「為什麼?」
「我的車裡面都是一些很吵的呀,VAN HALEN……DEEP PURPLE……AC/DC,這樣……不太好吧?」
「你聽什麼就是什麼呀,為什麼要換?」不是這樣的嗎?
「呃……好像也有道理。」吳威志笑笑的說。
車子沿著敦化南路開始開,我搖下車窗,點一跟煙,看看這個美好的週末一片春意盎然。
「喂,潘……不要抽煙啦,……車子裡面不要抽煙,不然,等一下車子裡面都是煙味。」
「喔?你在開禮車,還是要去相親?」
「還有,你幫我把音樂弄小聲一點好不好?太大聲了,有點……沒情調。」
哇哈哈,吳威志要上戰場的樣子真是刺激。我本來想說「那你不爽放我在路邊下車好了」,後來還是打消念頭,決定陪他參加這場有趣的戰役。
車子已經快到敦南誠品,最後一個紅綠燈,轉彎就是了。吳威志開車的速度越來越慢。坐在車上的感覺有一種樂透就要開獎的那種活力快感和混亂。

^_____^

時間好像要靜止了,世界整個變慢了下來。遠遠的,我們看到了一個揹紅色NIKE背包的女孩。

^_____^

吳威志把車子停下來。……揹紅色NIKE背包的女孩就站在我們車子右前方兩點鐘方向。
「哇靠!太醜了、太醜了!」我說。
吳威志的眼睛瞪的很大。
「吳威志,你還在看什麼呀?我們走了,閃了吧……快!」我發現了本世紀最大隻的恐龍妹。
吳威志搖搖頭。
「我們快閃呀,趁她還沒有發現我們的時候。撤了……撤了!」我的老天呀,我實在不想在這個美好的週末下午把時間浪費在恐龍身上。
「潘……等一下,」……吳威志突然把手搭載我的肩上:「這個……這個……我……可以接受!」
我快哭了。

^_____^

恐龍一定帶衰。吳威志被恐龍妹甩了。哭得稀哩花啦。
「好了,別再哭了。反正,恐龍到處都是,你怕什麼?」我最討厭處理這種善後了,不喜歡看到朋友變成這種樣子。而且,類似這種三振出局的情形,通常我也只是坐在旁邊,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嗚哇……。」吳威志哭得很R & B。
「請你不要再哭了……好不好?」很吵,他真的很吵;世界上的每一張重金屬專輯都比他的哭聲好聽一百倍。
「潘,你……不知道的。」
「好.……好,我不知道,那麼,你要酒……還是……咖啡?」
「我要死。」
「嗯。」也對。你竟然被一個恐龍妹給甩了,這算奇恥大辱。
「潘,我……不甘心。」
好,我知道,我知道;所有的分手都是不甘心。然後呢?我要跟你呼口號?說因為恐龍妹配不上你,還是說吳威志其實你看看你看看,你長的很帥嘛,你看看那張海報,金城武也沒你帥,吳威志萬歲。
「爲什麼?爲什麼我那麼有內涵,腦袋那麼有內容,而……恐龍妹也是那麼有內涵,腦袋也是那麼有內容,我們卻沒有辦法在一起,爲什麼?爲──什──麼?嗚哇……。」
我知道,吳威志真的不會有事。他說的沒錯,神經不正常的人會跟神經不正常的人在一起。照這種情況看來,我想趕快閃人了。
「好吧,吳威志,其實……我把恐龍妹尬了。」
「什麼?……你……說什麼?你……把她……尬了?」
「對呀,我把她尬了。」我裝得真是太像了。
「嗚哇……。法──克──潘!你給我滾!」
讚呀。命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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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羊就乾脆把吳威志拉到地獄的最底層:「什麼爛貨嘛,還不都一樣。」
「小羊,恐龍妹不是爛貨,她是跟其他女人不一樣的。」
即使這樣季後賽的爭辯沒結果,小羊還是覺得他的跳蛋可以拯救世界;而且說實話,跟小羊這種人說話三句不離情色,跟綜藝節目一樣,很輕鬆,沒什麼壓力,他夠低級了。
「你現在就是要出去玩,盡量去玩。好……你說,你想去哪裡玩?我帶你去!」小羊跟吳威志這樣說。
「我,現在……沒有心情玩。」
「一定要去的,我這麼做是為了你好,你是不是男人呀?」小羊用食指指著吳威志的臉說。
「嗯……我想想,……呃,日本;……日本好了。」
「日本?」小羊的眼睛瞪的比乒乓球還大。
「對,我想去日本。呃……日本……不錯呀,有迪斯奈樂園;這樣我的心情至少可以放輕鬆一些。」
「幹!吳威志!你頭殼壞了?……米老鼠可以尬嗎?要可以尬的。要可以幹的呀……嫖妓!……嫖妓!旅館裡要有八爪章魚那種的,會爽死你……,當然,也會爽死她!」
小羊的眼睛雪亮,吳威志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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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不小心就交到壞朋友。
「潘,快……趕快幫我們送錢來,坐計程車好了,快!我們差兩千塊……糗大了。」
他媽的!極具娛樂效果。半夜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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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妹妹給我看她的兩個雙胞胎妹妹的大頭貼。質和量好像都在水準以上,真不錯。
「咦,妳妹妹是在做什麼的啊?」
「我妹?」她笑了一下:「我妹喔……」嘩啦啦啦……她把一大袋的咖啡豆倒到大桶的玻璃罐裡,「賣檳榔的。」
我笑了起來,大頭貼真的跟變魔術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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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簡單說,後來星巴克妹妹變成了我乾妹。乾妹?這種八百年前的老套了,故事還有的說,以後慢慢聊。吳威志的理論派終於被恐龍妹徹底摧毀,終於覺悟「愛情理論征服情海」是不可能像夢想一樣如願以償的。

我呢?禁慾又破功、破功又禁慾又破功,早就混亂不堪。有時候我也會問問自己:「我是不是有神經病?」而現在是四月二十日,早上,突然想寫一點東西給我一個很好很好的「女的朋友」。她經常說我是無賴或是佔她便宜之類的;喔……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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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歡上一個女生,通常會怎麼做?」小羊問吳威志。
「我太膽小,怕被拒絕而心靈受到打擊,可能會放棄吧;我想。」吳威志說。
「什麼……?你他媽的,你想一輩子窮酸?這樣行不通的;來來來,再想一個。」
「喔……,那……二話不說,直接向她表白,告訴她……我喜歡她。」
「吳威志,你是智障還是被恐龍妹搞成白痴了?」小羊很用力的搖頭。
「好好好,那……找機會先認識她,等時機成熟時,再表白。」
「錯!」小羊把頭搖的更用力了,加上一點揮揮手,又搖搖頭。
「噢,那……沒有必要做任何事,等她倒追我。對了吧?」吳威志這回笑得真是開心極了。
「老大,你不要做白日夢了。首先,吳威志!你不是金城武或是貝克漢。就算一個女生深深暗戀你,主動向你表白的機會也是少之又少,你不要寄望女生會主動投懷送抱。」
「喔?」
「寧可去買樂透,中獎的機率還比較高。」小羊覺得吳威志的原因出在男生本來就該主動這種八股的思考模式和社會價值根深蒂固的影響上。他想讓吳威志跳出籃框,有一些突破性的開竅。而且,今天下午,小羊吃飽了也沒事幹。
「好,聽好了,吳威志,大部分的人都會跟你說,如果喜歡一個女生,那就去追啊,對吧?」
「噢,這還用想,當然呀。」
「遜……遜斃了!根本不要用追的。」小羊說。這個時候,他吸了一口氣,有點沉重和無力。
「什麼?不用追的?爲什麼?」

的確,牛頓當年如果沒有質疑為什麼蘋果沒事會從樹上掉下來的話,也就不會發現地心引力;不可否認,吳威志已經一步步踏入那個不曾明瞭和顛覆生命的領域了。

「好,因為『追』對男人而言,是過時、又不利的思考模式。這通常代表你需要向女方表白。這不就是明確的告訴女生你喜歡她嗎?你要一輩子做狗嗎?拜託,吳威志,你別那麼可悲好不好?告訴你……你應該跳出這個框框,思考是不是有更好的遊戲新規則。」
「更好的遊戲新規則?」吳威志一臉疑惑。
「你看,這就像你跟她玩牌時直接攤底牌,等著任她宰割。沒錯,她是有可能會接受你的要求。不過,你像個書呆子和工程師,成功機率並不高,更重要的是,聽清楚了…很多女生就是在你攤牌的同時,忽然對你喪失興趣。我看你真是麻煩大了!」

好像真的被小羊說中,吳威志的表情變得很慘淡。不過,很多女生確是像小羊說的這樣。她們下意識是這般運作的;除非這女生已經愛到深處無怨由,給男的一堆暗示,你也知道的,男的一開口她就會答應;否則,誰都沒有必要冒這種險,做像這種對自己很不利的事,對吧?那些太早說出來的,後果都像戰敗的拳擊手一樣,淒慘的末日。

「那……不用追的該用什麼呢?坐在那等她倒追?快,我……到底該怎麼辦?」吳威志想要解開謎底和困惑,這還用說,他深深知道今天將要升級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嘿嘿,嗯;有沒有聽過挑逗?有沒有聽過引誘?有沒有聽過所謂的曖昧關係?經過我多年來的經驗,就是……女人最被這種似有若無的男性示愛方式吸引。」
真是太好了,吳威志這時候應該說一聲「哈里路亞」之類的,然後從恐龍妹的夢靨裡甦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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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也是如此,學校從來沒有教過我如何防止不惹人厭和如何才會有人緣、怎麼樣有尊嚴的脫掉女人的褲子,或是當我勃起時的煩惱、尷尬、羞愧,和該說些什麼。總之,我們不斷去面對那些像是太陽馬戲團般高難度的愛情課題。我後來也才知道挑逗跟引誘的關鍵就在:「從未明確告訴女生你喜歡她」。也就是說,呈現的這種不確定性會漸漸產生一種張力,讓女生為我抓狂。我也終於知道,喜歡一個人的徵兆之一就是不停的想著他;或者說,「我已經在她腦中產生意義」。

更酷的是,這招對那種很多人追的美女更是有效。她會想:「他奶奶的!怪了,這傢伙怎麼跟其他那些蒼蠅差那麼多?到現在都還沒跟老娘我表白?」越想越氣,越是想要把你「搞定」。很不幸的,就因為她這樣子情緒給你搞得起伏不定,她自己反而先愛上你了。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漂亮的女生最後都跟那種機車的男生在一起。就因為:難搞定!

說實在的,這種遊戲是女生的本能,女人隨時可以用的易如反掌。所以,有多少無知少男就因為女生的挑逗與曖昧,死的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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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威志真是猴急的想知道更多:「好啦,那麼……,那要怎樣才有可能從曖昧關係變成正式男女朋友關係?還有,不是男女朋友的話怎麼上壘啊?更重要的是,怎麼手牽手?怎麼親嘴?怎麼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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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孩騙上床?很難啦。」小羊說。
「很難?我不懂。」吳威志瞪大了眼睛。
「沒錯,像你這樣的人要騙女生上床……很難;你看,光你的穿著就遜掉了。」
「喔?」吳威志苦笑了一下。
「酷一點!拜託,看你穿的……你要去拍畢業照嗎?幹!太遜、太遜了。」
「喔,那我要好好想一想我該怎麼穿。」吳威志說。
「你弄清楚了,把女生騙上床,你的……內褲要露出來。」小羊說。
哈哈,完蛋了。這下子吳威志要被整慘了。
「吳威志,我這麼做是為了你好。你可不可以騷包一點?襯衫的釦子解開,OK?你是我看過最保守的人了。還有,袖子……袖子要捲起來,求求你好不好?雖然你沒有胸毛,不過沒關係。性感一點,你應該多一點屌兒啷當的調調。」
吳威志搖搖頭,好像有點堅持他的工程師風格。
「你不相信我嗎?幹!你去翻翻音樂雜誌,那些很另類的音樂人,穿著才是領導世界的潮流,媽的,看看那些王道,你去模仿一些。」
你知道的,創造屬於自己的整體造型,事不宜遲。有些人會細細品味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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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吳威志只要不穿的像重金屬就沒事。我寧願他選擇阿姆或一些HIP HOP之類風格的穿著,那個樣子至少看起來比較有現代感,重金屬在他身上?顯然不太……時尚。

「潘,如果我的鼻子挺一點,嘴唇厚一點,你不覺得我長的像SLASH嗎?」吳威志穿一身黑,家裡能用的鐵鍊幾乎都在他身上了。
「不夠,你這樣還不夠。」我說的很誠懇。真的,穿這樣去把馬子顯然有點距離,聽這類音樂的女生是小眾;何況,吳威志不會彈吉他,也不夠酷,也沒有大波浪又放蕩不拘的長髮,光是用造型就想吞蝕那些聽重金屬的女孩?吳威志太過天真,他的刷子上現在連毛都沒有。
「你覺得怎樣?不夠什麼?帽子不夠高嗎?」吳威志站在鏡子前面繼續問。
「不知道,只是,我覺得你……你……你像從監獄出來的。」我說,「還有,你鼻子上的那個環是從你家隔壁修車廠偷來的嗎?」我覺得啊,吳威志的身上很難有那種難聞的味道,穿的也顯現不出搖滾世界的亂像,經驗告訴我,女生只會把他當蛋頭一個。
吳威志突然神情落寞了,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怎麼樣也弄不清楚,追女生為什麼要把自己搞成這副德行,但是他一點也不擔心,他知道未來會有很多女孩迷上他,而且,他也有的是時間。
隔了幾天,他換了一個造型,顯然地,他更積極、更往排行榜邁進,這一次……MICHAEL JACKSON。
天呀,我的腦袋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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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在這種單身男子的公寓裡總是會有這一些:亂七八糟的鞋子、一堆很久沒洗的臭衣服、臭襪子、沒有倒掉煙蒂的煙灰缸、從來不折的棉被、找不到家的CD片、粉刷完又捨不得丟掉的水泥漆和刷子、一堆遙控器、燒來的A片、有精液的水餃衛生紙、剩下一點湯沒喝完的泡麵、自以為是的畫……。偶而的藍山風味咖啡也很難蓋過這些味道,環顧四週,我經常後悔我怎麼活在這種倒胃口的地方。所有的地方,只有每個人電腦裡的桌面是整齊的排列;如果,要整理的乾乾淨淨,必定渾身解數,而且是停不下來的苦差事,每次一這樣,我就想……算了,有比整理房子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對吧?

小羊偶而會帶些馬子回來,吳威志從來沒有,我們都懷疑吳威志還是處男。大家有個約定,就是誰如果帶女人回來,就把鞋子放在陽台鐵架上,這是記號,這樣做,就不會冒失的去敲房間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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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好像誰都沒有很忙,換句話說,每個人都很閒的意思,就像連續劇一樣沒事幹;今天下午,我們三個人在客廳,無聊看著電視上的東森購物頻道。那些馬子蠻正點的,不管賣什麼東西都像在挑逗那些產品,全是一臉性飢渴的表情。

「小羊,你會舔屄嗎?」吳威志問。
「舔屄?」
「是的,舔屄。」
「會。」
「你真的會舔嗎?」
「媽的,我會。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會。老兄,現在是二零零四年。幹!誰不會?」小羊說。

學校教我們的性技巧是零。我們的功力來自於A片和無數失敗的經驗。吳威志讀過太多書了,他的理論沒話說,但是學校怎麼會把他的腦漿變成醬糊?這是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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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新聞上播著很多慘不忍睹、老天總是在我想要出門的時候下雨、每個人都對自己的工作不爽、空氣裡總是有一股人與人猜忌的味道、電腦裡的MSN像是一個空虛的酒館、誰死誰活對我來說也好像沒有特別意義。現在是阿扁當總統。

我睡了三個小時,從半夜兩點到五點。半夜兩點就上床睡覺,醒來的時候已經天亮了,對平常的我來說,這算是很多了,好像睡了很久。我是因為肚子餓爬起來的,睡覺睡到一半肚子餓真是一件討厭的事。這樣的結果是我吃了一條巧克力、喝了半瓶水、抽了三根煙。

在那三個小時的睡眠裡,我做了許多夢,每一個都像是短篇小故事,出現的人物大多數是我的朋友。而詳細的內容呢?我記不太起來了;夢,真是一個奇怪的東西。

我還是很餓,繼續到冰箱裡拿了三顆櫻桃和一個三明治吃。家裡的人都還在睡,所以,我沒有打開音樂,一切都靜靜的只有敲著鍵盤的聲音;我也看看MSN上哪些人是藍色的,哪些人是紅色的,他們睡了沒?

今天沒有逛色情網站,是覺得最有意義的事。我已經禁慾好幾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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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男朋友,你覺得怎樣?」星巴克妹問我。
「不怎麼樣。」我心裡想,沒說。我總不能說他看起來像是會讓你背負許多債務的那種人,比較起來,說好話在這時候比說實話好,而一個微笑又比說話好。至少,我現在還對星巴克妹抱有一絲希望,為了以後著想,星巴克妹遲早有一天會在我身邊笑的光明燦爛,我的世界會變得比現在可愛一億倍。「你的男朋友越爛對我越有利。」最好他酗酒、賭博、混幫派。

有時候;不,我經常。我經常難過我喜歡搖滾樂,連我的精神和生活也是。而且我懊惱我的日子沒有辦法淋漓盡致到那種地步。喜歡VAN HALEN 也不是我的錯。有時候,我也會突然喜歡一下別的,像是S.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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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威志,你有沒有想過台北一日遊?」小羊坐在沙發上喝著啤酒問。
「什麼台北一日遊?」
「交女朋友,又不是結婚;女朋友就是可以在你無聊的時候陪你,幫你吹喇叭的。」
我和吳威志都笑了。
「那……這跟台北一日遊有什麼關係?」吳威志問。
「喔,就是約會呀,你總要想一套行程吧?像一個完美無缺的計畫;最後,在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像是沙灘、海邊啦,叫馬子幫你吹。」小羊說,呼嚕呼嚕的又喝了好幾口,「媽的,爽死你。」
「低級!我沒那麼低級。」吳威志搖搖頭。
「哈哈哈,這一點也不低級。你有車,應該不難。」小羊說。
也許像小羊說的一樣,有車可以到更遠的地方尋找一些浪漫。誰不想?我也很樂意開著車子載著心愛的女朋友,離開這個鳥城市,到沒有人的地方放鬆一下。
小羊的意思是說,在還沒有女朋友之前,就跟去旅行一樣,要先準備好一些裝備:衛生紙、濕紙巾、礦泉水、長袖外套……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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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我的頭痛死了。這個故事最少有兩條線,一個是現實生活的自己,一個是小羊和吳威志這個故事的發展……;最後,可能幾條線合而為一,也可能互相平行沒有終點,就像愛情一樣。這樣類似網狀的交疊,我恨不得趕快草草結束這篇小說。

BOBO一直在叫,我覺得它快死了。每十五秒吠一次。這關係到我最近非常不穩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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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潘,你有寫小說的天份,應該把『走光的女朋友』繼續寫下去。」朋友說。
是呀是呀,我也這麼覺得。而且,我也相信可以把這篇小說寫的很好笑,拍成電影也可以;但是,又如何呢?寫小說對我來說就好比一段感情,很多的夭折其實是一開始的我也不願意的事。結局總是不知不覺就這樣難產了嘛,誰知道。

而且,我最近的焦躁是難以啟口的,我只跟一兩個朋友說而已,但是沒有人關心我呀。這其實也不能怪他們,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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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結局應該是怎麼樣呢?好,吳威志後來交了一個女朋友,小羊介紹的,是小羊的表妹。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只是,在有一次吳威志帶著女朋友吹喇叭的過程裡少帶了防蚊液,回來跟小羊抱怨了一個晚上。

至於小羊呢?還是一樣過著他荒唐墮落的生活;世界上,總是需要一些這種人。

我呢?在故事裡,故事外,兩邊的矛盾裡活著。BOBO呢?活了十幾年,每天我都發現更愛它一些,但是,終究狗也是會離開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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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麼簡單,沒什麼起伏的故事,和劇情。
很多的東西,看起來像是一個喜劇,其實,背後裡,也隱藏了一個悲劇。對吧?
也許,我會再寫更多關於一些喜劇的事……。
謝謝大家看完這些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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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ffpan at PIXNET at 09:55 AM | Comments(4) | Trackback(0) | Hits(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