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寫一點,至少會知道今天是幾號、禮拜幾。但是,我沒有辦法每天都寫,經常懶。

字體太大,在BLOG看起來就粗糙。以前會先在WORD打字,再貼過來,9 級大小的字在BLOG裡看起來很舒爽,至少自己看起來不會有難受的感覺。在BLOG 裡直接打字,曾經發生過突然當掉的鳥事,那種心血瞬間泡湯的事很幹。

很多事,天份和努力是兩回事。畫畫跟音樂就是我最熟悉可以感覺天份和努力的領域?是嗎?找個時間再跟朋友私下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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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