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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或說是昨天,只吃了兩顆茶葉蛋。在跟BB聊天時。

今天,小愛約我去打球。

我麻煩小愛幫我拍一下。

籃球,總是會給我很多哲理,讓我想很多事情。

年輕的時候,我的手可以輕輕鬆鬆的就在籃框上。

隨便一跳、一拉干,就可以贏過很多人。

類似這種上籃,是最簡單的,一定要進。

記得以前在練球時,只要上籃沒進,我就會馬上做五個伏地挺身,懲罰自己。

我的隊友開玩笑說:「只要潘學觀拿到球,快攻,就是保證的兩分。」

而今天,我45歲了。跳得也沒以前高。

我也不太想跟人鬥牛了。

但是那個手感,隱隱約約還在,可以慢慢找回來。我相信只要我願意。

雖然,小愛在拍的時候說了:「好球。」呃......我覺得那是多餘的廢話呀。

我,身高178,年輕的時候可以灌籃。

未來,我將做出比灌籃還精采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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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