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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算一算入行也滿三個月了,雖然不是每天都去外面畫 CARICATURE,不過,假設照一般公司的新進人員來看,三個月也是試用期滿;如果照當兵來看,三個月也差不多是「中心訓練」結束,準備分發部隊。這麼說來,是該好好反省在這三個月來,我到底長進了多少之類的問題。是否在最短的時間內上線,然後進入狀況?這樣替自己打分數的同時,也想到了因為「考街頭藝人證」那天認識的朋友......HOUSTON。

 

那天,我在考完、收好東西,跟小劉和鴨比在國父紀念館迴廊聊天的時候,恰巧 HOUSTON 也跟朋友從那邊經過而認出了我,他拿了一本差不多B5大小的速寫簿跑過來,要我幫他在封面內頁上簽名。HOUSTON 翻開他畫的CARICATURE讓我看,那是一個差不多巴掌一半大小的鉛筆素描頭像,蠻小的,畫風顯然是美式風格,初學者差不多是吉他會彈20首歌左右的程度。

 

後來,我們就保持聯絡,也開始交流。才知道,HOUSTON 不是繪畫本科系,他白天上班,晚上利用時間去畫室學素描和水彩,偶而來家裡找我,或是到新光三越看我畫畫,很拼。這些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只是他很喜歡CARICATURE,還有,他說他以後想轉行,做電腦動畫場景,或是跟 CARICATURE相關的工作。

 

這是 HOUSTON 昨天晚上傳他畫的給我看,你們看,三個月而已,我覺得他進步好多,這種熱血是不是很讚?

 

 

而我,在上週開始規劃在2009年想要做的事和計劃,也要用我的熱情影響更多的人,更正面的意義。自己該努力的事情說穿了其實也沒有什麼,就好像拿「村上春樹」埋頭苦幹寫了很多小說的這種續航力勉勵自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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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