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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聊聊,很久以前就想寫的這些。

 

每一次去華納威秀旁的新光三越畫畫,最少都要轉兩班以上的捷運:頂溪、中正紀念堂、西門、市政府。推著推車、裝備、畫具和滿腔的熱血,這樣,也來來回回了九次。九次,還很菜。不過,我體認到的東西當然不只有九次。

 

我不是很在乎每一次去畫畫可以賺到多少錢,或是又討好了多少個客人,啥小之類的。我去畫畫的目的只有幾個,其中之一是讓自己的現場能力可以更好,更棒!這是讓我在以後面對世界其他各國的同行是更具有競爭力的,也是對自己有幫助的。所以,每一次去畫完之後,回到家都會反省今天有哪裡是不對的、是可以再更好的,有什麼東西是需要加強的部分……。因此,我的每一次都會更進步,我的每一次都會不一樣。

 

挑選了華納威秀新光三越這個地方畫,是因為我認為這個地方是目前全台灣LIVE CARICATURE的水準最高和客人層次最優的地方,一線的。我要在最好的地方進步;我不喜歡、也不習慣和一群不長進的爛咖攪和、喇賽。所以,我不選擇淡水,或是建國花市……等等的地方。

 

我的運氣很好,認識了阿傑。不可否認的,阿傑在LIVE CARICATURE上有形和無形的教了我許多東西,很多是他多年的經驗累積。我可以說:阿傑很棒!我最高興的就是去畫畫後認識了這個新朋友。說太多也沒有用,如果各位有心,以後看看阿傑和我在華納威秀新光三越的種種,就可以分辨出我們和目前全台灣的同行有哪些是不一樣的。

 

提升自己的程度,把眼光放遠、放寬,CARICATURE才能推廣,才可以變成一種藝術,也才有能力跟世界接軌、競爭。每一位同行都更應該清楚的認知:街頭藝人證照並沒有什麼了不起,那不過是一張紙而已。同行們:如果你們覺得自己只是一個有牌的路邊攤,那就真的完蛋、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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