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個晚上醒來很多次,腳痛,不舒服。
醒來就隨手在紙上畫,凌亂的線條。
有時候,我沒有辦法說明爲什麼會這樣畫。
當時的心情,就是這樣子的了。
像是腦殘又很清楚的。
我簽上名之後,這就是藝術品。

有一天我會離開台北這個潮濕的鬼地方。
太難睡。

最近在想一件事,而也有可能會做的。
我要找一天,燒掉我這三年畫的畫!部分的畫我要燒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