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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對某些東西非常敏感的人,像溫度就是。所以房間的冷氣一直開開關關,有時候遙控器把冷氣機打開,不到三分鐘就又關了,然後,隔沒幾分鐘又開、又關,就這樣子的開開關關一直重覆。

小白跟我說「當你的冷氣很倒楣;而且,你的冷氣到現在都不會壞掉,很強。」
媽媽早上進來房間的時候跟我說「奇怪,你怎麼怕冷又怕熱呢?」

我說對呀,我也不知道爲什麼會這樣,就像我開冷氣的時候不一定會關窗戶。而且我也覺得把冷氣開很強,躲在厚棉被裡是一件很爽的事。人生中本來有很多事情莫名其妙。

上一次的冷氣開了三分二十七秒,再上一次是一分八秒。這幾分鐘內我才仔細地回想了一下關於溫度的事,原來以前的我也是這樣,好像一般人都已經穿短袖了,我是還會穿著外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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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畫的圖是全開,進度緩慢。睡也不好,快天亮的時候頭開始爆痛,還有腳也痛。於是很早起,在身上抹了一些「擦勞滅」,減輕一些痛也喝了咖啡。「擦勞滅」抹在老二上應該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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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冬天,我的最高紀錄是穿九件。如果在溫差大的地方一定超痛苦,像以前認識了一個吉林妹,她說那邊零下二十七度。我的老天!像今天早上,我就覺得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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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