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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了一種病。」
「什麼病?」
「晚上不睡覺。」我說。
「呵,這不算是病,」他搖一搖手,說:「誰說睡覺要晚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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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過了40歲生日,其實是39,但是大家都說40比較正,所以就40吧。感謝很多朋友幫我慶生,名字我就不打了,打出名字有點做作。反正心裡面會惦記著這群朋友的祝福就算好。有來的、沒來的、msn上的、留言的、簡訊的……。我也沒有一一的回覆。也沒有理由,就是他媽的懶。

其實我一直覺得「生日」這種事情很奇妙,也盡量低調,因為自己就是一個不太會去記住別人生日是哪一天的人,就算別人忘了我的生日我也無所謂。所以,當別人問我「你的生日要怎麼辦呀?」我都說:「我不知道,隨便。」哈哈哈就帶過去。排場這種事情可大可小;我非常有把握如果要號召一兩百個人來轟轟烈烈的幫我慶生也沒問題,結果就是讓自己覺得在這個世界上很重要而已。

為什麼要只要有那麼「一天」呢?接下來,我就又想到結婚這種事情也是跟生日一樣的恐怖,像是喜帖我就不知道該發給誰,那種「只要我舉起老二,地球就破一半」的唯我獨尊讓我覺得不再稀奇,我會認為電視上面那些明星結婚轉播是一種大家都頭殼壞去和弱智的表演。但是又如何?歌功頌德就是這樣,這種「夠不夠力」的自信、把握和臭屁就是這麼簡單,因為我40,在某一個位置活著。所以這樣。所以也會這樣。

我的驕傲每天都有,靈魂每天都存在。我是一個連遺書都想好了的人。就像是某一年的生日很冷清,那天晚上我也一個人,還不是一樣的過日子?也就是說像是這樣或那樣,我都會記得。

真的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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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你很怪。」
「哦,是嗎?」
「你的想法很有破壞性。」他說。
「好吧,宿醉超痛苦,」我搖搖頭,說:「媽的,性派對還是沒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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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