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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相加」和「相減」之後,會變得有趣;或是搞不好每一個人的「評分標準」都是這樣也說不定,你或許可以接受或無法接受。想像一下你周圍認識的人,就會發現,很多關於品味的問題,其實是很矛盾和衝突的。

如果有一天,像下面這些人對你這樣說他的喜好:

音樂喜歡vai﹝內行人,加分﹞、開保時捷﹝有對味了,加分﹞、喜歡的作家是吳淡如﹝我的老天!整個遜掉﹞。
音樂喜歡巴哈﹝有品味,加分﹞、文學喜歡米蘭昆德拉﹝有品味,加分﹞、穿西裝褲很短然後露出長長一截的白襪子﹝整個大扣分……會讓人想哭﹞。
陳水扁迷﹝真是他媽的有狗屎獨到的品味﹞、文學偏好台灣文學﹝好,勉強還他媽的可以﹞、輓聯寫錯字﹝去死吧﹞。
喜歡畢卡索﹝沒話說的品味﹞、文學莎士比亞﹝沒話說的品味﹞、偶像是5566﹝完了﹞。

嗯,像這樣更多的「相加」和「相減」之後,對你我而言,就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了。所以,你在別人的眼裡,或許只是一個狗屎的許純美而已。嗯,加分、加分或減分、減分之後,你就會發現,啥都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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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