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 小姐在我的回應裡寫的,因為我想說的很多,所以,乾脆順便回在這兒好了。關於:)小姐寫的為以下:

不客氣。
我是妳。
剛又看了其他舊文
當然有些文總覺很 ...#$%&,好笑也很難理解。

怪胎常會漫遊MSN與媚妹打字聊,
喜搞搖滾樂,愛畫畫,自大自戀,酗酒又抽菸,
用力生活後,讓自己的軀體像蠟燭般消耗燃燒,也像慢性自殺。
如果不寫文字心情時,剩下的靈魂還能清醒嗎?

呃~ 我想要休止留文,安靜偷窺。夜安了,怪胎先生。

----------------然後換我回信為以下:

:):
↑這樣蠻酷的。

喔喔喔,首先,我要相信妳是沒有惡意的,而且很鮮,並保持神秘。呃……那麼,我可以出書了嗎?哈哈,書名就叫做「怪胎‧潘學觀」如何?噗。

好啦,拜託拜託,請妳先抹去一般人對於搖滾樂手的刻板印象;接下來,再去問問那些排行榜上的暢銷作家,它們的靈魂在何處?

我對文字開始敏感,是最近幾年才有的事。當然,我對人事地物充滿了熱情,也自信比某些科班或職業揮灑的更淋漓盡致和囂張直接,這是我的運氣,它們是狗屎也是應該的。嗯,妳知道的,像我這種人,當然也對所謂矯柔造作的文藝青年沒什麼好感。對吧?其實,雙方都沒有對錯。

文字內容的真真假假當然必須自覺,我承認在寫作的某些狀態下我是抱著工匠的立場和角度在創作,因為某種目的性吧?我想是這樣的。不過,也可能沒有目的性吧,不知道。所以,我寫的很爽,這點倒是真的。

除了一些老舊的讀者和朋友外,我想很少人會「用功」的把我的文字逐一嗑完,因為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哈哈。所以,真的謝謝妳的一而再再而三。

今晚,我的左腳非常痛加上心情低落無比,剛剛爬起來吃了中葯和西葯,還是沒有什麼屁用,又想了一些妳說的問題,所以寫這封信回妳。還有,妳誤會我了啦,我把妹不一定用msn 的。哈哈哈。

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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