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在思考msn為什麼會莫名其妙讓電腦掛掉的原因時,甜甜妹四號也在線上,她是「不相信」樂團的死忠歌迷。在我的msn 名單裡,各式各樣的樂團「歌迷」是有一些的。說真的,我經常在想這些忠心耿耿的粉絲們,她們對於戀物的價值觀和無可救藥的自我妄想到底浪漫到什麼程度。?

而我,並沒有不爽。只是經常懊惱自己「名不正則言承旭」,一點也不像「金城武」前程萬里;而我玩音樂那麼久了,也沒發過個人專輯,或是樂團專輯。即使是合輯,我的東西也是擺在整張專輯的最後一首,換句話說,是最跳tone 的一首。我經常這個樣子令人感到隔隔不入,或發生這種事。不然就是搭了整張的吉他,名字被印在cd 內頁某一個不起眼的小角落。

有一個同學問我:「潘,你算不算是藝人?」……啊!我算不算藝人?就是從那個令人沮喪的下午開始,我覺得人生非常好笑,我克制住,讓自己不噴飯。我說我不是呀,當然不是,我他媽的一點也不算是。一個偶而用文字搞笑的小丑如果也算藝人的話,你知道的,那我就他奶奶的發了。又,當我們正在不經意或不自覺的排擠別人時,自己卻也被悄悄地排擠了。對吧?

前幾天,也就是四月十六號,糖果酒和刺客、AT客在the wall 的表演還蠻功德圓滿。不過,甜甜妹四號還是沒有看到糖果酒;你看,甜甜妹四號果然是「不相信」樂團的死忠歌迷吧?然後,隔一兩天的msn就變成這樣:

噔噔噔,在電腦視窗的左下角閃著橘光,我打開甜甜妹四號的msn對話框:「潘大,你昨晚在哪?」
「我?我……滿場跑呀。你沒來看糖果酒嗎?」我說。
「是喔?我沒注意到。而且跟你說喔,我是到刺客的時候才出現耶,因為,呃……因為……有事情,所以才那麼晚到。」
「好。呃,糖果酒……她們的歌不夠多。」其實,我現在開始有點毛噪和不安了,因為刺客表演的時候我是站在舞台上的旁邊幫忙呀,你知道的,舞台上耶,眼睛沒有瞎掉的人應該都可以看的到。
「如果還有機會呀,我一定會去看糖果酒的。」甜甜妹四號打著字說。
「喔,謝謝。那麼……四月十九號,河岸留言還有一場。」
「河岸留言喔?在哪?」
「上網找啦,公館。這是基本應該知道的地方。」幹!
「一樣是公館喔。」
「嗯。」
「喔,我不跑夜店的。除非『不相信』他們有活動,我才會去夜店。」
「河岸留言,呃……不算是……夜店。甜甜妹四號,小心我把你寫進甜甜妹搞笑日記裡。」幹幹!
「喔,那,蝦米是甜甜妹系列?」
「喂!如果妳愛演唱會或音樂表演,河岸留言是一個基本應該知道的景點。這是基本素養唷,跟『不相信』樂團有沒有活動是無關的。」幹幹幹!連三幹!我開始擔心我是不是因此而操勞過度。
「好。那……不吵你了。不好意思喔。」
「不會。」
「說實在的,你感覺蠻好相處的。是我的錯覺嗎?」
「嗯,本來就是。甜甜妹四號,我想要去補眠了。掰掰。」太危險了,我再不閃的話心臟病有可能發作。此時此刻,我應該要趕快上床休息,或做一下心理治療。
「好,掰掰。」

我慶幸自己還是那麼的溫文儒雅。之後,我昏睡了一個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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