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嗯,大家早安。我們先聊一聊村上春樹。

其實,村上春樹在我的寫作過程裡是一個很重要的代表性人物。從他的第一本小說「聽風的歌」開始,我就喜歡他的那種筆法和調調,而且,對他的文字加以研究、破解;不過,我的意思是說在那個時候。現在的我已經沒有那麼喜歡他了。不過,事隔很多年,我現在還是覺得他很屌,我沒有說他不屌。至少,他只花了三個月又一個禮拜就寫了「挪威森林」這一本他媽的幾十萬字厚厚的小說,光是這一點,我就覺得我沒有這個能耐。

從他的「懷念的一九八零年代」這本書之後,我就再也沒有看他的書了。為什麼?有兩個原因,一個是覺得他已經走火入魔,變成一個暢銷作家,是大量生產的,很難得再有好的小說出現;另一個是覺得他很會牽拖,寫的東西淡淡的,口味已經不適合我,殺傷力沒有以前猛。

對我來說,「老」或是「走下坡」這種事,就像是我看村上春樹一樣。

【之二】
關於偶眠的一些故事。

「偶是學猴的人。」許純美說。
直到最近,真的,直到最近……這操他媽的變成一種甜甜圈流行。而且,你當然知道我說的這兩個活寶是誰。

【之三】
「本人已經超過十八歲,已閱讀並了解本站的安全規則,現同意於本站內嬉戲時遵守這些規則,並保證為本人行為負責。」好。靠!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當然啦,頭腦清醒心智成熟的,都知道這種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關我屁事?」

接著,我比較喜歡不管怎麼悲壯或再怎麼悽涼也帶有一點喜劇味道的。像我這種胸無大志的人,寫太正經八百的文章會無精打采。呃……我呀,真是與生俱來的賤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