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華納威秀旁邊的新光三越旁畫了三次,試試水溫。
去之前,並沒有告訴很多人。
謝謝所有專程來看我的朋友們。
也謝謝讓我畫的許多不認識的客人。
最近,對這樣的「街頭藝術」、「街頭藝人」有許多想法和感觸。

我的推車在第三天的時候就被操壞了,掛!
心情超差!
另外,自己也還有許多類似的問題要解決。

有許多的同行開始注意到我。
甚至來偷偷看我的攤位,或潛水看我的blog,或是幹我的東西。
這些狗屁倒灶對我來說都太低級!

我到三越畫畫,只是畫爽的,和練習、試驗一些畫法的可能性而已。
至於能賺多少錢,我倒是不太在乎那些。
最高興和值得的事,就是在這次去三越畫認識了同好阿傑,也變成了好朋友。

我會繼續努力加油,讓自己每次都更進步、更不一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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