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短篇小說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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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展完,沉澱的日子,寫了一個小短篇獻給我一位朋友。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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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個朋友蒐集了很多大象,各種姿態、材質、動作、表情的大象,聽說在某一個玩具店有一隻大象,他就去了。
在公車站旁走路十分鐘就可以到的一個巷子裡,可以找到這家玩具店。不起眼的招牌,連在地圖上都不會被標示出來。外牆剝落的像是彈了幾十年從來沒有保養過的破吉他,站在門外,可以感覺到一種發霉的氣味,透過玻璃窗,看見老闆正在桌子旁低著頭,做著模型,緩慢又微微發抖的手,像是連拿一雙筷子都不太聽使喚的動作。
這不太重要吧?只要在他的世界裡,喜歡他的執著就好。
「聽說,你們這邊有一隻大象?」
「喔,有。」
「可以拿給我看一下嗎?」
「請等一下。」老闆停止手上的工作,走到堆滿模型盒子的那堆東西裡,找出一個破舊的紙盒子,小心翼翼地拆開包裝紙,拿出一隻大象。
「這個,我蒐藏很久了,不過感覺還是新的哩。」差不多像手掌一樣大小的大象公仔,顏色是一般傳統印象裡的灰,大象的姿勢也是四平八穩。
他從老闆的手上接過來看了一下,說:「不好意思,這不是我要的。」
「沒關係。」老闆摸摸頭,尷尬地笑。接著拿起桌上的抹布,把大象擦一擦,包好包裝紙,放進原來的盒子裡。
「請問,你知道哪裡還有大象嗎?」他問。
「我知道在一個地方還有。」老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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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叫他去找魚人,是個女生。
你看過魚人嗎?
魚人就是長得像魚,身體也有魚鱗和魚鰓,有手有腳,因為在海裡跟其他的魚類格格不入而跑到陸地上來,嚴格來說可以算是兩棲類的動物。每個人都各自選擇自己喜歡去的地方。
魚人在森林裡面。所以他根據老闆說的地方,找到了那片森林,不是挪威的,是比挪威再清淡一點的那種。
他看見魚人坐在樹底下,在樹林圍繞的這裡,只有這一面可以俯瞰海,魚人靜靜地靠著樹,像是失去時間似的眼神看著遠方,地平線在很遠很遠,雲的陰影比剛剛變淡了一些,天色也逐漸擴散開來,天氣正在好轉之中。
「妳好。」
「你好。」
「請問,妳有大象嗎?」
「大象?」
「對啊,我在找一隻大象,」
沉默。
時間像是瞬間靜止了,只有海風吹來的時候,身體感到很微弱像是呼吸的聲音。
「我有一隻,不過,不太完整唷。」
「不太完整?」
「對啊,破了一個小角,你想看看嗎?」
「可以的。」他說。
魚人站起來,走到旁邊大約一公尺的地方,開始挖起地上的沙子。
「妳把大象埋在這裡啊?」
「對。」
他想幫魚人一起挖,喔,不對,因為他也不知道大象埋的正確地點,和埋得多深也不清楚,有時候,如果不這麼想的話,有太多事情就無法解釋。不曉得。
沒多久,魚人從沙裡挖出了一隻大象,如果照比例來看,這隻大象比魚人的手還要再大一些,材質是黃銅,透過陽光的照射,可以隱約看到一點銅綠,可能是埋在沙子裡太久,所以大象的身體也出現了部分像沙子一樣的斑痕。
魚人拿出大象,拍拍大象身上的沙子:「嗯,你看,就是這個。」
「沙子拍掉,跟灰塵一樣,也是可以吃的。」他說。
「啊,什麼?」
「沒事,我開玩笑的。」
「這有點重,」魚人兩手捧著大象:「而且在耳朵和腳的地方,都斷掉了。」
「沒關係,只要象鼻子還在,就能分辨得出來是大象。」他說。
魚人點點頭,輕輕的嘆了一口氣,然後坐了下來。
「這是你要的大象嗎?」魚人問。
他搖搖頭,沒有說話,不知道該說什麼感想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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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我要走了。」
「你要去哪?」魚人問。
「去找一下一隻大象啊。」
「那麼,......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嗎?」
他點點頭。
魚人有點恍惚的眼神看著他,然後閉上眼睛幾秒鐘,用手指揉揉眼瞼。
「你要去哪邊找大象?」魚人問。
「往那邊走吧,海的那邊。」他的手一比,指向那個很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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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森林,旁邊就是海邊和沙灘了。他環顧了四周,再抬頭看看天空,天氣好像漸漸地晴朗了起來。不過也有點莫名其妙,找大象好像變成兩個人很重要的事一樣。
陽光透過雲層照在海面和沙灘,海風蹦蹦蹦的從海的那一邊輕快的跳過來,有一種溫暖的氣息。
「我好久沒有看到過這種景象。」魚人說,手指著天空。
確實。天空鈷藍色的漸層像是沒有盡頭的長線。
「好像輕鬆多了,是嗎?」他說。
「嗯。」
「你有看到那邊好大一片,像是棉花糖的雲嗎?」魚人問。
「那是大象啊。」他說。
「我也覺得。」魚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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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有足夠的錢在今晚找個女人陪我溫存,可是,終究沒有。像這種時候,彈一首歌吧?加上點歌聲或放一點輕鬆的音樂,或許有點幫助;在不知所措的時後。

甜甜妹昨晚又打電話來,哭了一個晚上,大意就是跟男朋友分手了,有第三者出現的那種事。
「最後,他們坐著熱氣球飛走了喔。」甜甜妹說。
「熱氣球如果在空中像炸彈開花一樣,也是令人難過的事呀。」我說。
「哇……。」甜甜妹哭的更大聲了。
每一次,都會想要說一些笑話或什麼安慰的話,可是,事情總變得更糟。

【二】
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看見她,背影我認得出來。雙手交叉在胸前的防衛姿態,一件牛仔褲,一樣的短袖毛衣,右側背了一個花色圖案的包包。
「我也想玩團喔,當一個KEYBOARD手,只不過,很久沒練習了。」她說。
「那麼,我來當吉他手,我們可以組一個合唱團。」我說。
「無聊,你彈的都是沒人聽的東西。」她說。

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九八四年七月的夏天,余光的「閃亮的節奏」裡從電視機裡傳出VAN HALEN的HOT FOR TEACHER。

【三】
「最好的,永遠不會待在主流。」瘋狗坐在書桌旁,拿起身旁的吉他,彈了幾個怪和弦。快速的變換,手指頭就像變魔術一樣的靈巧。
「如果要學吉他,你可以從最難的歌開始練。」瘋狗說完,又彈了一首難度五顆星等級的歌。
這是很奇怪的想法呀,從最難的開始練?
「那些教你爬格子呀,彈無敵四和絃的人呀,通通可以去死。」瘋狗站起來,拿起吉他,啪的一聲,把吉他用力丟到房間裡貼著JIMI HENDRIX海報的那一面牆,吉他在幾秒之間,碎成兩半。
「不用這麼激動呀。」我說,拿起桌上的香煙點了一根抽。
「幹!你懂個屁。」

那是一把Taylor 615c的木吉他。隔了兩個禮拜,瘋狗又買了一把一模一樣的琴。

【四】
瘋狗是有錢人的小孩,聽說他的爸爸是走私槍械的軍火商,那年暑假的一個週末下午我見過他爸爸一次,後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了。
「你好像除了吉他,沒有朋友喔?」我問瘋狗。
「幹!你懂個屁。」瘋狗說。
「幹!你懂個屁。」是瘋狗的口頭禪。

瘋狗的吉他彈的棒,但是功課超爛,學校幾乎拿他沒有辦法。因為他老爸吧?我猜學校也怕被機關槍掃射後轟掉,就跟他的吉他碎的只剩骨頭一樣。

他在吉他上自創了很多怪和弦和手法,在旋律和創意的表現上都有獨到的風格;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讓吉他說話,「這是下雨聲,這是日出的畫面,這是張力……。」他說著;在心情好的時候,瘋狗會秀一點電吉他給我看。
「所以,電吉他和木吉他是不同的?」我問。
「你這個問題很蠢。」

【五】
「瑪莉隔壁」是一家小PUB,因為不是很大的關係,所以經常讓人有客滿的感覺。有樂團的表演單和一些宣傳小DM擺在門口像腰際般高的桌子上,店內的木桌總是坐著喝酒聊天的客人,至於是不是喜歡台上的音樂,也沒有人關心。

四周牆上用高彩度的油漆畫了像是畢卡索風格的抽象圖案,在吧檯旁邊的架子上則是擺滿了CD和唱片,有些上面佈滿了灰塵。舞台就在這些桌子的前方,當樂團在台上演奏時,可以近距離的看見觀眾,連桌上放的名片都可以看得清楚。

我挑了一個角落的椅子坐下,點了一杯黑麥啤酒,抽著煙。瘋狗這個時候正在台上彈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吉他SOLO,他的合唱團就是唱一些流行歌曲的五人樂隊;這樣的樂團在台灣最少超過一百個,翻唱一些排行榜上的流行曲目。

中場的時候,有大約十分鐘到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這時,吧台會放一些音量比剛剛表演的時候還要小聲的歌,廁所在這個時段總是客滿的。

「這種地方,點這種歌的人,我知道她們腦筋裡有多少東西。」瘋狗說。
「可是這真是首好歌,不是嗎?」我說。
「幹!你懂個屁。」瘋狗又說。
也許是喔,每個晚上如果都彈HOTEL CALIFORNIA,也會快樂不起來吧?而且,這種場合裡,如果演奏一些FRANK ZAPPA或JOE SATRIANI的歌,觀眾也都會走光光吧?
「你看到那個女生沒?」瘋狗問我。
「嗯。坐在第一桌的那個嗎?」我問,在靠近舞台前的那一桌,有一個長得很像日本人的長髮妹妹。
「我拍胸脯跟你保證,她等一下一定會過來找我。」瘋狗說。
我笑著沒有說話,拿起桌上的打火機,點了煙抽。

長髮的妹妹從舞台前的那一桌朝我們這裡走過來。
「你們好,我可以坐下來嗎?」長髮妹說。
瘋狗點點頭,喝了一口酒。
「你的吉他彈的好棒呀,可以教我嗎?」長髮妹說。
瘋狗搖搖頭,說:「從妳的腳指頭舔到妳的耳垂要花多少時間?」
長髮妹妹笑了,喝了一口酒,臉頰因為害羞或喝了點酒,顯得有點紅。

這 樣的挑逗,充斥在每一個醉意的PUB,搭訕的男男女女,微妙的心理狀態,各取所需。有許多迷戀著舞台上的虛榮和成就,在一夜之後,又各自重新開始。瘋狗知 道並且熟悉這樣的遊戲規則,在舞台的上面或下面,他也都是擺出那種無所謂的不恭;說也奇怪,越是這樣,想要靠近他的女生也越多,雖然知道這是危險的,也樂 於嘗試這種冒險。彼此都是獵人,也是獵物。

【六】
有一天晚上,瘋狗打電話給我,約在「瑪莉隔壁」PUB的門口。他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大麻,像磚頭一樣大的離譜。如果每天都呼的兇,這一塊最少一年沒有問題。
「你看,好貨呀。」瘋狗說。
「我第一次看見這麼大一塊的。」我說。
「走,我們今天必須騎摩托車,你掩護我。」瘋狗說完,用了一個透明的塑膠袋,把像磚頭一樣大的大麻塊包起來,放到座位下的行李箱。

半路上,我們遇到了條子路檢,被攔了下來。條子檢查了行照和駕照,接著說:「把行李箱打開。」
瘋狗把行李箱打開,大麻赤裸裸的就在行李箱裡面。
「這是什麼?」條子問,拿起那塊大麻。
「喔……中藥,給爸爸吃的。」瘋狗說。
「嗯,中藥嗎?好。」條子說完,把大麻還給瘋狗,揮了一個叫我們走的手勢。
瘋狗慢慢的把行李箱蓋上,發動機車,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往回家的路上騎。

「靠!你看起來蠻孝順的嘛。」坐在後座,我拍了一下瘋狗。
「笨!所有的條子都很笨。」瘋狗說。

晚上的風吹在臉上,瘋狗邊騎邊吹著I CANN’T TELL YOU WHY這首歌的口哨。

【七】
我第一次呼大麻是在瘋狗的房間,我們一起聽著八零年代樂團的老歌,把音樂的音量開到最大聲,大麻的味道跟空氣溶為一體。
「這是高級享受呀,樂器擺設的位置清清楚楚。」瘋狗笑著說。
我閉上眼睛,躺在靠近音響的那面牆,聽著震耳欲聾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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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昨晚看到fermats1在迴響留言裡問我「林布蘭特和奈良美智」的這篇文章:「為什麼分類是短篇小說?」這個問題的時候,真的太爽了。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

 

以下是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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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用了比較「輕的反向思考」的方式來描寫「愛」的樣子。﹝只不過我從頭到尾沒有說出我愛妳和哭得死去活來的那種畫面。﹞文章的始末簡單交代了我坐在電腦前面胡思亂想的「現實狀況」,中間則是鴨比在睡覺時我吵她、鬧她的「虛構狀況」,然而「虛構狀況」佔了整篇的大量文字,所以讀者很容易被我誤導,以為是真的。更簡單一點的說,就是鴨比其實都是在睡覺的,沒有醒來過。我在文始、文末都已經特別註明了「我在胡思亂想」;所以中間那些的大量文字,只是「我在胡思亂想我胡鬧鴨比的樣子」而已。

 

也可以這麼說,我用了現實、虛構的交疊,玩了「真真假假」的小技倆,就像「我在電腦前胡思亂想」暗示了在現實狀態裡「人的夢」,而在「我的夢」裡的壞因子﹝我胡鬧的那個部分﹞,我們會去做的又有多少……之類的。因此,整個結構上,「我和鴨比」這樣現實、虛構的交疊,最少會有四個時空或兩條線可以發展。

 

另外,我刻意的放了「林布蘭特」、「村上隆」和「奈良美智」這些人進去,這些都是經過安排和有目的性的設計,不過動機很簡單,就是透過「我和鴨比的對話」來「教學」。這個靈感來自於前陣子看了張大春先生的新書「認得幾個字」,張大春先生利用父和子的對話來說一些「字」的故事,無形之中也教育了讀者而不會那麼枯燥無聊,這對我來說很有意思。因為這種「角色扮演」的對比設計,對話方式就不需要有太多的「辯證」和「論辯」,對作者也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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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是平鋪直敘一個故事或插科打葷、寫寫搞笑BLOG,對我來說真是太簡單也太容易了;但這篇我沒有這麼做,也不想;至少,我希望我的文字背後是有些寓意存在的。我非常慶幸讀者裡仍然有許多人是細心、敏感度夠、會思考的,而不只是看看我的文章笑一笑就過去了而已,這一點我很高興。因為最近重心都偏向畫圖較多,文字的功力也大不如前,請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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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電腦前胡思亂想。

 

接著,跑過去床邊搖醒正在睡覺的鴨比:「鴨比,起來!起來!」

鴨比翻過身,回了一聲:「喔?」

「你知道林布蘭特嗎?」

「幹…………啦?」

「你知道……林布蘭特為什麼那麼屌嗎?」

「幹!我要睡覺啦。什麼林布林布蘭特的。」

「我跟妳說,因為他小的時候家境很好呀,十歲那年就被爸媽送到拉丁學校讀了七年的書,幹!七年耶,學校都要說拉丁文和希臘文,考試也用拉丁語,也要讀古典文學名著;所以,林布蘭特小時候就已經有了很好的神話和古典文學素養,之後畫畫,就很容易……進去。」我霹靂啪啦的說了一堆。

「嗯。」鴨比很小聲的回我之後,翻過身去,把棉被包住頭。

我用力扯開鴨比的棉被,至少讓她露出耳朵可以聽到我說的,這種天氣真是他媽的太冷了,不過,只露出耳朵應該還可以:「鴨比!除了我們那天在故宮看到的那些光呀,黑呀,灰的,林布蘭特還有一幅很有名的『依撒克與瑞貝卡』又名〈猶太新娘〉,以前連梵谷都說屌呀。妳知道嗎?梵谷曾經說他願意少活十年,帶著乾麵包在這幅畫面前整整看上十四天。好屌喔。」我說。

「幹!你要不要讓我睡覺啊?」鴨比似乎要抓狂了,已經到了忍耐極限的邊緣:「潘!學!觀!……這你以前跟我……說。過。了。」

「幹!我以前跟你說過囉?」

「對!你老了。」

「好,那我來說別的。」

……。」

「妳那天傳一些村上隆的圖片給我呀,那些照片裡面的壓克力顏料好多,好棒喔,我也想要有。」

「我不喜歡村上隆。」鴨比小聲的說。

「啊?那……奈良美智好了。」

……。」

「喂!鴨比!……鴨比!」我搖一搖鴨比,又叫了一聲:「喂!鴨比!」

「你要先取一個藝名。」

「我想好了。」

……。」

「我連要怎麼畫都想好了。奈良美智不是畫那個臉靠右邊的女娃娃嗎?我就可以畫得跟她一樣,可是變成男的,白痴阿呆的樣子,臉靠左邊,看起來像正在撒尿又尿不出來的表情。」

「你才是白痴。」

「所以我的藝名要叫……奈良弱智。」

「哈哈哈,這好笑。」鴨比覺得好笑終於起來了,點點頭後繼續說:「你叫奈良弱智很好笑。很像。」

「什麼很像?」

「你很弱智,很像;那......那麼……村上隆呢?村上隆畫花,你要畫什麼?」

「畫大便!而且要微笑。」我說。

……。」

 

我坐在電腦前胡思亂想,天氣變涼了,鴨比正躺在床上睡得好甜,我還是不要吵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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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週五,DAVID是一個上班族,三十歲,有一些地方開始長出肥肉。他現在的職位是一個企劃專員。DAVID在公司幹了五年。五年了,他還是企劃專員。他的生命乏善可陳,電話不會在半夜響起。

這一天才剛開始沒多久,DAVID在辦公桌前吃早餐,你可以看到每個人都在吃早餐,大同小異的早餐,然後有人看股票趨勢,打開電腦收E-MAIL;你幾乎看不到每個混蛋的未來,到處都是死亡與敗壞。這是辦公室,沒什麼搞頭。DAVID被經理叫到辦公室。
「DAVID,請坐。」經理穿著那套新買的西裝,好像從來沒有做過卑微的工作過,該死。交叉雙腿,坐在像床一樣爽的座位上,好神。
「謝謝。」
「這次年終尾牙,我希望你上台表演。」經理抽了一口煙斗,微笑。
「上台表演?我行嗎?」
「是的。我從你的臉看的出來。你行。」經理是這裡的一位高級狗屎,「自由發揮。回去想好了以後再來跟我討論商量。」
DAVID點點頭,站起來。沒有浪費太多時間。沒錯,跟經理爭辯也沒什麼好處,DAVID也應付不了。他走出了經理辦公室。繼續吃早餐。

第二天早上,DAVID還沒吃早餐,他先敲了經理的門。
「請進。」
「經理,關於這次的尾牙表演,我想好了。」DAVID說。
「說來聽聽。」
「首先,找幾個人玩一點搖滾樂,是一些平常大家比較少聽到的搖滾經典。」
「真的?」
「再來,我會發表我為這次尾牙所寫的一些音樂創作,中間還有我的吉他獨奏。」DAVID說的非常賣力,感覺場子很快就要熱起來。
「嗯。」經理放下了手邊的工作,抬起頭望著DAVID。
「整場尾牙就是熱力演唱會的味道。」
「喔……?」經理努力的思索著。
「唱最後安可曲的時候,舞台上就開始噴乾冰,然後爆破,畫下完美的句點。」
「就是這樣?」
「對。就是這樣。」
「DAVID,你的點子很棒。」經理點點頭,「不過,你搞不清楚重點。」
「喔?」
「聽著,主要的是要讓老闆喜歡。」
「噢。」
「你應該要唱一些愛拼才會贏這種的。」經理喝了一口茶,抽了一口煙斗,從座位上站起來。經理說的沒錯,DAVID的一切都是狗屎,包括他的頭腦和他的一切。
「愛拼才會贏?」
「對呀!」經理說,「難怪你到現在都還是企劃專員。好吧,就這麼決定了,愛拼才會贏。你不會跟我唱反調吧?」揮揮手示意DAVID可以出去了。
「噢。不會。」

下午五點。DAVID下班了。他戴上耳機,聽自己的音樂,走在馬路上,看著下班車潮的頭燈和尾燈,他總是很奇怪這麼多人急著往一個方向走,另一群人卻急著往相反的方向走。有些人一定搞錯了方向,或者這只是一場吃大便的遊戲。他經過了超市,摸一摸口袋的零錢,從口袋裡拿出幾枚硬幣,買了一瓶啤酒,走到門口旁邊坐下來,DAVID拉一拉胸前的領帶,嗯,他並不會討厭自己。喝了一口酒,其實也沒有很糟糕。媽的,管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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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潘慢慢地打開蓋子,罐子裡的藥粉已經剩下幾瓢而已。用小勺子喀喀喀的刮著罐子底的硬塊,順時針又逆時針的劃了好幾圈,「只剩幾匙了,我的頭還是一樣痛,媽的。」法克潘把藥粉往嘴裡送,和著白開水吞下去,他皺了一下眉頭,「幹!還有一瓢。」七月了,這又是一個難挨的晚上。

現在是半夜四點,房間裡只有電腦和冷氣馬達在運轉的聲音,沒有音樂,法克潘最近不聽音樂,他更喜歡安靜,一個人坐在那台破電腦前面打著字,耽溺在那些字句構成的畫面裡。「噢,眼睛酸了。」他想著。於是,離開電腦螢幕,慢慢的走到他的狗旁邊,蹲下來摸一摸正在睡覺的它,「我愛你。」法克潘說。這時候,狗慢慢地睜開了眼睛,那雙眼睛告訴法克潘它不爽,除了老到快要葛屁以外,它也真他媽的很痛苦,而且笑不出來。

法克潘勉強的擠出一個笑容,接著,回到桌上拿起打火機,點火,坐下來抽了一管菸,抬頭望著天花板角落的蜘蛛網,今晚,法克潘好像一直在思考著某些事情。他覺得房間的溫度太低了,於是拿起遙控器,像瞄準目標一樣,對準了牆上的冷氣關掉了它。冷氣停止了運轉,房間的空氣瞬間凝結了,像冰庫一樣的靜止。

藥效慢慢發作,頭開始昏,心跳也變慢了,法克潘只剩下一點點力氣;他走到床邊躺下,閉上眼睛,聽到了世界吵雜的聲音:「法克潘,來這裡拿你的靈魂。」像是這樣的聲音交疊並重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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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意味著什麼?
答:沒有。
問:你在玩弄我嗎?
答: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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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兩個馬子來到房間,這不是他的房間,是他們一起的。她們就像時尚雜誌內最騷辣的馬子,兩個彩頁撕下來的尤物活生生的站在法克潘面前。她們幾乎一模一樣的狂野,像雙胞胎一樣的複製。裙子短的露出一半的屁股了,修長大腿的白嫩可以看到粉紅般的血絲。穿著高跟鞋的她們慢慢地走過來,從地毯上透過的電流讓法克潘的老二勃起了。「幹我們吧。法克潘,來幹我們吧!」她們說,然後一件件的脫光身上的薄紗,什麼都遮不住了。「看!我的金箍棒。」法克潘說。

兩張貪慾的嘴半開半合的吸著法克潘的老二。她們的臉漲紅著,騷發濕濡的屄在他的手指下不停的掙扎。
「張開妳的腿,我要幹死妳。」法克潘對其中一個說。
「我也要。」另一個說。
他們彼此是奴人、僕役,彼此費盡心機去引誘對方。他們互相在對方身上取得滿足,獻上短暫的殷勤,栓上彼此的愛意,然後再去搞另一個,短暫的叛逆和忌妒。他們亂幹著,貪婪的扭動著,連床墊的彈簧都快要被幹翻了,整個房間熱熱鬧鬧地演奏一曲歡愉的淫亂爵士。

於是,大家都說他們達到了高潮。但是,高潮是什麼?事後不一定都能理解那些過失和依附在靈魂深處的忠誠。於是其中一個女的這麼說了:「法克潘,我愛你。」
「狗屎。」他/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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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潘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個老寡婦。如果在四十年前,老寡婦肯定是一個令人銷魂的美女,可是現在呢?她的樣子卻像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悲劇。

她的臉是受了苦的,快要死掉的。鼻子像巫婆一樣凹陷下去、骨折。口紅塗的像不均勻的壓克力顏料。脖子好不容易從小腿移植過來的肉支撐著她的頭。奶是苟延殘喘的木瓜,皮膚的皺折迫害到腳底,從發黃的腳指甲旁開始長繭。高跟鞋的綁腿從腳踝開始,一直綁到了蘿蔔最茂盛的地方。她彎下腰來拉一拉那雙破掉的網襪,說:「法克潘,我不是恐龍。」
法克潘沒有說話。
「我不是。法克潘,」她吼叫著,一團肥肉在臉上飛舞,「我再說一次,我不是恐龍。」
「無所謂。」他吸了一口菸,「嘿,把妳的脚張開,我想搞妳。媽的,我要做。我付妳十塊錢,幫我口交。」
「我不要,我覺得這就像是賣淫。」
「再加五塊。」
「十五塊?我才值十五塊錢?媽的。」

法克潘非常矛盾,他不單單只是為了肉體上的滿足,還有對內心交流的精神渴望,老寡婦在某些層面上對他而言是一個宇宙。因為,法克潘認為,老寡婦能比其他年輕女孩更理解他,也更願意傾聽他的心聲,喚回法克潘對逝去青春的寄託和重製。法克潘從老寡婦身上得到母性的補償,這些經驗的累積,就像他對待他的狗一樣,是一種對比性的互補,責任的回授。法克潘在老寡婦這裏會有更強烈的溫暖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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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潘在下午五點多才醒來,穿上衣服鞋子,到街上晃晃。巷口轉角的那家酒館被搶了,落地窗上有幾個彈孔,在人行道上有好幾條閒雜人等不可靠近之類的鮮黃色的塑膠布把酒館的四週圍起來;圍觀的人們議論紛紛和幾個警察走來走去,法克潘慢慢的靠近,他邊吹著口哨。

「是我。」法克潘跟警察這樣說。
「是你?」警察看著法克潘,旁邊的人群也張大了眼睛,開始鼓動,驚訝的表情說:「是你?」
「沒錯,是我。是我開的槍。」法克潘說。
「嘩!」
「而且,我也強暴了她。」法克潘點一點頭,用手指著吧台裡正在低頭哭泣並且一邊抽搐的小姐。
「喔?」警察望一望吧台裡的小姐,再打量了一下法克潘,回頭問:「小姐,是他嗎?」
小姐停止了哭,用手擦一擦臉上的眼淚,抬起頭來看看法克潘,像是在思考著什麼事情一樣的臉孔,停了幾秒,「呃……?」然後搖搖頭說:「不是。」
警察探尋著盯著法克潘,眉頭挑了幾下,又再一次的問:「小姐,妳確定不是他?」
「嗯。不是。」小姐說。
空氣正在等待著,解讀那些遊戲規則和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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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有辦法精準的計算時間;就像某一天的早晨,世界一樣的下著雨;法克潘醒來,緩緩地張開了眼睛,他用右手的食指和大拇指揉一揉雙眼,一些畫面很快的從腦海掠過:「要是與她做愛,會是什麼樣子呢?」一些記憶裡的叫床聲和警笛聲混合了,就像在五線譜上錯亂排列的音符,混亂的頻率。

然後,法克潘縮了縮下巴,清了清喉嚨:「不是我。」他自言自語的說著,點了一根菸抽。這個時候,他突然想起了過去那些女人的身體,沒錯,永遠都有像天使和魔鬼般的身體。於是,老二漸漸硬了起來。「噢,我的金箍棒。」法克潘低頭看著自己的老二,手慢慢的伸進去褲子裡,他開始打起手槍。

法克潘的老二越變越大,也越來越興奮,在這個時候,他看到躺在床邊的狗,突然意識到自己是個禽獸,於是他站起來走到狗的旁邊,一把抓起正在睡覺的狗,一手握著自己的老二:「畜生!起來!」

法克潘失去控制,他的瘋狂和莫名其妙把狗嚇醒了。是的,他原本最心愛的狗;因為法克潘這樣突如其來的舉動,讓狗也開始不安的咆哮了起來。「幹!畜生!」法克潘非常不耐煩,「現在就給我起來。我要幹到你屁滾尿流。」他握著自己的老二,又更大聲的對著狗狂吼。

很快,非常的快。那隻被法克潘驚嚇過度的狗突然回過頭來,「轟」的一聲,咬掉了法克潘的老二。像這樣斷掉了的老二,瞬間飛到空中,法克潘開始笑了起來,「哈哈哈!哈哈哈!」他一點也沒有痛苦的感覺,因為他在老二被狗咬斷的同時,也看見自己的老二,開始長出更多的分支,變得更多根,變成一座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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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了。其實,人們只是好奇和喜歡那些未知的起頭;對於沉重的那些,並不好受。是的。關於微不足道的那些,也不好受。沒有了老二,世界他媽的也不會好受,呵呵。沒有什麼可以佔多少便宜,關於那些虛無和狗屎。


ruff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有一個很簡單的故事結構是這個樣子的:一個男的帶著她心愛的禮物去找她,結果到目的地的時候卻眼睜睜的看著她跟另一個男的走了,之後這個男的非常痛苦,故事的結局也非常不好萊塢。這很正常,也很爛。

可是,我想把這個空洞的故事重複的使用,加一點點東西,看看會變成什麼樣子。於是,變成這樣:這個男的叫查理,帶著心愛的禮物,一隻狗好了,去找瑪莉,嗯,我先把這個女的叫瑪莉,比較好記。所以,查理帶著狗去找瑪莉,想要給瑪莉一個驚喜。地點呢?地點在機場好了。查理開了很久的車,載了狗,到機場去接瑪莉,想要給瑪莉一個驚喜,這隻狗呢,就順便當她的生日禮物。可是到了機場,等了很久,班機延誤,瑪莉出來的時候,卻看到另外一個西裝筆挺的男人來接機,於是,查理就眼睜睜的看著他們的背影走了,留下他和那隻狗孤伶伶的站在那機場的大廳。

我沒有加很多油添很多醋,還算可以。好,我再來加一個男的,這個男的叫喬治,也發生同樣類似的事件,我們不要讓整個故事太複雜。嗯。喬治有一天騎著摩托車,買了一頓午餐要去瑪莉住的地方給她一個驚喜,順便告訴瑪莉他愛死她了。對,你/妳一定猜到這個結局了,聰明的讀者。當喬治到的時候,按門鈴,很久沒有開門,過了一陣子,瑪莉穿著睡衣走出來,然後房間裡面也走出一個帥哥來,看著喬治手上拎著午餐,這個帥哥嘴角笑了一下就走了。喬治當然很倒楣,心也很刺痛,馬子被搞了,想哭都沒有眼淚。

哈哈,你/妳們看,瑪莉如果在這兩個故事裡是同一個人,那麼她根本是個婊子,對吧?所以,我要寫出一個人來讓這些故事發展下去,因為我現在是作者,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好,讓法克潘這個角色來報仇,對,就像超人一樣,世界總是要有一點正義。於是,法克潘這個角色出現了。

法克潘其實是認識查理和喬治的,他們在大學的時候曾經是同學,在一次同學會之後他們三個人一起約出來喝咖啡時才聊到剛剛我說的這個故事,也知道瑪莉在這個兩個故事裡是同一個人,沒錯,這馬子夠婊了。就像超連結一樣,其實很有意思。可有更意思的是,瑪莉原來是法克潘的妹妹。

好,法克潘到底會怎麼做呢?我剛剛說過了,我是作者。呃……現在應該要讓法克潘怎麼做呢?對自己的妹妹原來是個爛屄,法克潘其實是很傷腦筋的,不過沒有關係。法克潘在跟查理和喬治喝完咖啡後的當天晚上,回到家,就把自己的妹妹,瑪莉,尬了。法克潘上了瑪莉,一點倫理道德都沒有的上了自己的妹妹。結果呢?瑪莉也沒有難過,因為她根本是一個婊子。瑪莉不會在乎是誰上了她。

嗯,到這裡,故事應該要收尾了,那麼,我來草草做個結束好了。我該怎麼做呢?要讓瑪莉自殺?還是有別的方法?好,那麼後來瑪莉跑去當修女。這樣可以吧?有點好萊塢式。不會令人很難過的結局,還蠻開心的,有一點白色,也有一點重見光明的感覺。瑪莉在一個禮拜後她就跑去當修女了,就是這樣。

噗,各位親愛的讀者們,其實,故事如果這樣就結束,我想大家都不夠過癮,也不夠開心。對吧?可是,你/妳們不要忘了,瑪莉是一個婊子,她當修女以後,那些神父可就糟糕了。不是嗎?哇哈哈。

故事先這樣就好,不然沒完沒了。嗯,祝大家週一早上愉快,我要去睡了。真是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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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有足夠的錢在今晚找個女人陪我溫存,可是,終究沒有。像這種時候,彈一首歌吧?加上點歌聲或放一點輕鬆的音樂,或許有點幫助;在不知所措的時後。

甜甜妹昨晚又打電話來,哭了一個晚上,大意就是跟男朋友分手了,有第三者出現的那種事。
「最後,他們坐著熱氣球飛走了喔。」甜甜妹說。
「熱氣球如果在空中像炸彈開花一樣,也是令人難過的事呀。」我說。
「哇……。」甜甜妹哭的更大聲了。
每一次,都會想要說一些笑話或什麼安慰的話,可是,事情總變得更糟。

【二】
前幾天,我在捷運車站看見她,背影我認得出來。雙手交叉在胸前的防衛姿態,一件牛仔褲,一樣的短袖毛衣,右側背了一個花色圖案的包包。
「我也想玩團喔,當一個KEYBOARD手,只不過,很久沒練習了。」她說。
「那麼,我來當吉他手,我們可以組一個合唱團。」我說。
「無聊,你彈的都是沒人聽的東西。」她說。

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九八四年七月的夏天,余光的「閃亮的節奏」裡從電視機裡傳出VAN HALEN的HOT FOR TEACHER。

【三】
「最好的,永遠不會待在主流。」瘋狗坐在書桌旁,拿起身旁的吉他,彈了幾個怪和弦。快速的變換,手指頭就像變魔術一樣的靈巧。
「如果要學吉他,你可以從最難的歌開始練。」瘋狗說完,又彈了一首難度五顆星等級的歌。
這是很奇怪的想法呀,從最難的開始練?
「那些教你爬格子呀,彈無敵四和絃的人呀,通通可以去死。」瘋狗站起來,拿起吉他,啪的一聲,把吉他用力丟到房間裡貼著JIMI HENDRIX海報的那一面牆,吉他在幾秒之間,碎成兩半。
「不用這麼激動呀。」我說,拿起桌上的香煙點了一根抽。
「幹!你懂個屁。」

那是一把Taylor 615c的木吉他。隔了兩個禮拜,瘋狗又買了一把一模一樣的琴。

【四】
瘋狗是有錢人的小孩,聽說他的爸爸是走私槍械的軍火商,那年暑假的一個週末下午我見過他爸爸一次,後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了。
「你好像除了吉他,沒有朋友喔?」我問瘋狗。
「幹!你懂個屁。」瘋狗說。
「幹!你懂個屁。」是瘋狗的口頭禪。

瘋狗的吉他彈的棒,但是功課超爛,學校幾乎拿他沒有辦法。因為他老爸吧?我猜學校也怕被機關槍掃射後轟掉,就跟他的吉他碎的只剩骨頭一樣。

他在吉他上自創了很多怪和弦和手法,在旋律和創意的表現上都有獨到的風格;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讓吉他說話,「這是下雨聲,這是日出的畫面,這是張力……。」他說著;在心情好的時候,瘋狗會秀一點電吉他給我看。
「所以,電吉他和木吉他是不同的?」我問。
「你這個問題很蠢。」

【五】
「瑪莉隔壁」是一家小PUB,因為不是很大的關係,所以經常讓人有客滿的感覺。有樂團的表演單和一些宣傳小DM擺在門口像腰際般高的桌子上,店內的木桌總是坐著喝酒聊天的客人,至於是不是喜歡台上的音樂,也沒有人關心。

四周牆上用高彩度的油漆畫了像是畢卡索風格的抽象圖案,在吧檯旁邊的架子上則是擺滿了CD和唱片,有些上面佈滿了灰塵。舞台就在這些桌子的前方,當樂團在台上演奏時,可以近距離的看見觀眾,連桌上放的名片都可以看得清楚。

我挑了一個角落的椅子坐下,點了一杯黑麥啤酒,抽著煙。瘋狗這個時候正在台上彈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吉他SOLO,他的合唱團就是唱一些流行歌曲的五人樂隊;這樣的樂團在台灣最少超過一百個,翻唱一些排行榜上的流行曲目。

中場的時候,有大約十分鐘到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這時,吧台會放一些音量比剛剛表演的時候還要小聲的歌,廁所在這個時段總是客滿的。

「這種地方,點這種歌的人,我知道她們腦筋裡有多少東西。」瘋狗說。
「可是這真是首好歌,不是嗎?」我說。
「幹!你懂個屁。」瘋狗又說。
也許是喔,每個晚上如果都彈HOTEL CALIFORNIA,也會快樂不起來吧?而且,這種場合裡,如果演奏一些FRANK ZAPPA或JOE SATRIANI的歌,觀眾也都會走光光吧?
「你看到那個女生沒?」瘋狗問我。
「嗯。坐在第一桌的那個嗎?」我問,在靠近舞台前的那一桌,有一個長得很像日本人的長髮妹妹。
「我拍胸脯跟你保證,她等一下一定會過來找我。」瘋狗說。
我笑著沒有說話,拿起桌上的打火機,點了煙抽。

長髮的妹妹從舞台前的那一桌朝我們這裡走過來。
「你們好,我可以坐下來嗎?」長髮妹說。
瘋狗點點頭,喝了一口酒。
「你的吉他彈的好棒呀,可以教我嗎?」長髮妹說。
瘋狗搖搖頭,說:「從妳的腳指頭舔到妳的耳垂要花多少時間?」
長髮妹妹笑了,喝了一口酒,臉頰因為害羞或喝了點酒,顯得有點紅。

這樣的挑逗,充斥在每一個醉意的PUB,搭訕的男男女女,微妙的心理狀態,各取所需。有許多迷戀著舞台上的虛榮和成就,在一夜之後,又各自重新開始。瘋狗知道並且熟悉這樣的遊戲規則,在舞台的上面或下面,他也都是擺出那種無所謂的不恭;說也奇怪,越是這樣,想要靠近他的女生也越多,雖然知道這是危險的,也樂於嘗試這種冒險。彼此都是獵人,也是獵物。

【六】
有一天晚上,瘋狗打電話給我,約在「瑪莉隔壁」PUB的門口。他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大麻,像磚頭一樣大的離譜。如果每天都呼的兇,這一塊最少一年沒有問題。
「你看,好貨呀。」瘋狗說。
「我第一次看見這麼大一塊的。」我說。
「走,我們今天必須騎摩托車,你掩護我。」瘋狗說完,用了一個透明的塑膠袋,把像磚頭一樣大的大麻塊包起來,放到座位下的行李箱。

半路上,我們遇到了條子路檢,被攔了下來。條子檢查了行照和駕照,接著說:「把行李箱打開。」
瘋狗把行李箱打開,大麻赤裸裸的就在行李箱裡面。
「這是什麼?」條子問,拿起那塊大麻。
「喔……中藥,給爸爸吃的。」瘋狗說。
「嗯,中藥嗎?好。」條子說完,把大麻還給瘋狗,揮了一個叫我們走的手勢。
瘋狗慢慢的把行李箱蓋上,發動機車,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往回家的路上騎。

「靠!你看起來蠻孝順的嘛。」坐在後座,我拍了一下瘋狗。
「笨!所有的條子都很笨。」瘋狗說。

晚上的風吹在臉上,瘋狗邊騎邊吹著I CANN’T TELL YOU WHY這首歌的口哨。

【七】
我第一次呼大麻是在瘋狗的房間,我們一起聽著八零年代樂團的老歌,把音樂的音量開到最大聲,大麻的味道跟空氣溶為一體。
「這是高級享受呀,樂器擺設的位置清清楚楚。」瘋狗笑著說。
我閉上眼睛,躺在靠近音響的那面牆,聽著震耳欲聾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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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18 Sun 2004 10:52
  • 哭棄

1.
哭,並不代表懦弱。
不哭,也並不代表堅強。

世界上並沒有堅強的人,只有裝成堅強樣子的人而已。我最後一次哭是在前年,跟她分手後,一個人坐在漢堡王前面哭了三個小時。

那並不是我要的結果。

眼淚應該是在那一年哭乾的。很多次,想掉下眼淚,眼淚卻消失了。從此,我再也沒哭過。

2.
小欠的明日報網站跟一般人一樣是靜靜的在那裡的。每個網站看起來都差不多,沒什麼特色。

某個酷熱的星期天下午,我坐在電腦前,閒逛的時候發現的。有些東西就是那樣,突然進入視線,並沒有什麼特別的道理。僅是某種機緣或是巧合吧。就像路過的人一樣。我並不是非去逛一逛或是讀一讀不可。但我還是慢慢的走進了她的世界,點開一篇篇文章和畫的窗。

這個叫做小欠的女孩,畫的像極了我最愛的畫家。畫了一隻眼睛的自畫像;線條,在螢幕上出乎意料的看似淒離。

3.
小欠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我漂亮嗎?」漂亮的女孩,我看過很多。小欠只是看著我,然後說:「我漂亮嗎?」對呀她說話的口氣好像是在說,「你臉上有飯粒」那樣,有一點靦腆。她也如同揭露了我的某種狀態,卻好像已經知道我的回答一樣。於是我就真的回答了。「比我想像中的漂亮。」我說。

我第二次見到小欠,是她給了我電話。然後我約她去喝咖啡。這第二次見面時。小欠幫我做了心理測驗,小欠問我對心理測驗有興趣嗎?我說:「隨便回答好了,我不太向別人說心事的,就像開窗戶一樣。」我開始覺得攤在紙上畫的一顆心,那個的秘密,是被她掀開的。

開什麼玩笑。我從來不向別人說秘密的。搞不清狀況。我從來不,聽清楚了,我從……來……不……說……的。「從來不」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關於這點,小欠永遠搞不清楚。

4.
小欠拿著手機,在按鍵上打著我的名字。「是這樣嗎?」她問。對的。我點頭。而我終究沒有因為看了自己的名字如見了鬼怪般夜哭,許多人總在生命中突然插手又突然鬆手。筆劃在該斷的地方連結,在該連結的地方斷開。而終究蒸發、散失,逸入空氣之中。一個迷失的名字。

5.
「我很疼妳。」我說。她也喜歡我。所以,我們做了愛。做愛就是男人和女人做的那件事。

6.
當伊底帕斯王刨去了自己的雙目。在臉上留了兩個血肉糢糊的窟窿。他也就不會流淚了。從空洞的眼窩滲流出的僅有血與濃。沒有其他。

但我猜想小欠在畫裡畫了一隻眼睛僅是為了逃避流淚,才挖去了自己的眼睛。挖去了眼睛之後她便看不見且不流淚,所以沒有罪。

我這樣對小欠說時她瞪大了眼睛:「你怎麼會這樣想?」她試圖以溫柔來啟蒙我。

「你在想什麼?」她重複著問著這句話。隨便說說而已。不行嗎?我答她。

但她的眼睛瞪的那樣大,我想那樣的眼睛要挖掉可能要花掉不少功夫吧。

「難道你不感到觸動嗎?」我是啊我是對那對挖掉了的眼睛感到很震撼。我說。
「難道你不曾因為一個傷痛的故事而有想將眼淚傾瀉殆盡的衝動嗎?」小欠看著我。

我說不知道,我很久沒有哭過了。於是小欠說:「為什麼我從不看見你流淚?」
「為什麼我從不看見你流淚?」第一次和小欠做愛的時候她又對我如此說了一次。趴在我身上哭了起來。

流淚有什麼好?她那樣說時令我感到自己始終是欠缺的。我不知道有什麼可以哭的,或許我真的欠缺。

而我欠缺的只是一種流出。一種體液的分泌。

7.
以前,我與不同的女人不停的做愛。這些自以為可以透過關係討好我的女人,可能再也不會出現在我面前。反正我從來就討厭她們。其實每一個愛撫的動作、步驟我都知道。每一個親吻的聲音,每一個肢體舌尖碰觸的感覺。

女人來或走。不停的換女人和不同的身體做愛。我比那些女人都清楚慾望不會到她們身上為止。

當伊底帕斯到雅典城,在那裡接受庇護並且終老。伊底帕斯刨下的雙眼還在荒野某處流著眼淚。受刑的眼。

8.
我這36歲的罪人還在這裡。
那是我第一次有想要哭泣的慾望。
是的我想要哭。像個孩子一樣嚎啕,直到有人聽見了聲音過來探看,問我怎麼了。我終於也像哭於腹內的嬰兒一樣毫無驕傲的索求注意。

但,我的眼窩是乾的。我的手指摸了一下眼瞼,感覺久旱的乾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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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我的頭經常會無緣無故的痛起來。朋友們都知道,我必須每天喝咖啡來讓自己不頭痛。但是,他們都不知道,我除了咖啡以外,經常會在背包裡放一瓶小罐的綠油精。

綠油精對一般人來說是微不足道或可有可無的,但是對我來說,它代表了一個故事或某些重要的意義,也是一個秘密。

1.
人的記憶總是殘存著的,也很難從心中抹去。

就像蜂巢一樣,每個人都存放在一格格的小蜂房裡。關於傷疤,人們也總是想辦法抹去它。有些就像是樂譜的音符一樣,沒有辦法更動或取代。但這種東西是永遠存在的,也不一定有答案。只是隱藏在心裡面某個記憶的角落和深處而已。

現在,我努力的回想一些故事,有的卻已經像失去的青春和歲月,再也找不回來了。我實際上也沒有失戀,僅是失去了一個夢。而今天的我卻又經過了作夢的年齡。因為這樣,我靠著香菸和威士忌踢醒在時光裡沉澱的意識,一面努力的寫著這一篇小說。我坐在書桌前,一面對著電腦螢幕,一面啪搭啪搭的敲著鍵盤,像是一個人獨自走進深深的森林裡去一樣。既沒有帶地圖,也沒有羅盤,連水都忘了帶。

今天已經抽第43根菸了,威士忌也快喝完了,我的頭像針刺的痛。所以,在寫這一篇的時候,昏昏沉沉的腦筋裡經常會出現死的印象。

2.
我第一次遇到她是在20年前,我19歲那一年。
印象裡,她經常背著書包,穿著制服,一個人坐在學校籃球場的固定角落,看人打球。

五月的春末只有一點點風,樹木像裂痕一樣,陽光透過裸露的樹枝照在地上。

天氣如果熱一點,她會拿起放在書包裡的綠油精,打開蓋子,用瘦瘦的小手,輕輕的在額頭上抹幾下。每一次她抹完綠油精後,嘴角就輕輕的笑一下,像是一種滿足。她的眼神,卻經常憂鬱,像在思考著什麼事似的,也沒有想跟什麼人說的慾望。

有一次,她從我身旁走過,身上飄著淡淡綠油精的氣味。或許綠油精對她來說很重要吧?我當初是這麼想的。

關於她,我也不很清楚她的出身。只是從同學那裡聽來的,有很多男生想追她,剩下的,我就不知道了。

我只能在遠處看著她,始終沒有靠近的勇氣。遠遠的看著她時,我好像隱約的知道她的心事。她真正在想什麼,其實我也說不上來,就像是一種默契吧?我卻好像可以體會那些像是很多窗戶可以打開又關起來的那種感覺。可能想著是同樣的事?又有點像是心靈深處那種模糊的東西。

有一天,她坐在那,翻著書包,像是遺失了什麼似的憂鬱,掉下了眼淚。她用左手在眼角抹了幾下,輕輕的皺眉、搖搖頭。

「找綠油精嗎?」我走過去,從背包裡的口袋拿出綠油精給她。她有一點吃驚的樣子。
「謝謝。」她抬頭看著我。
「妳為什麼會哭呢?」我問。
「不太知道。」她搖搖頭。
「喔?」
「嗯,你一定會笑的。」她說完,用右手抹了一下眼角。
「不會的。」
「不能告訴別人喔。」

於是,我有了一個秘密。那是她開啟的第一道窗戶;從那個時候起,我的背包裡有隨時放著一瓶綠油精的習慣。

從那天以後,我就再也沒有遇到過她。窗戶也好像突然關起來了。她的消失,我覺得在某種意義上好像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那一年1980五月,週末下午。

3.
2002年七月。

「你從哪裡來?」
「我從21108年,來到你們的年代。」
「你說什麼?」
「我是從未來來的,很久很久以後的時代來的。」

4.
敲門聲。是機器狗。
「女王找你。」機器狗說。
「找我?」
「對,她指名找你。」機器狗又說了一次。
機器狗是女王最忠心的兒子。

我到了組織總部,一棟銀色的心型建築。

「敬愛的女王陛下。」我說。
女王點點頭,用手示意在一旁的守衛離開,只剩機器狗蹲在一旁。

「嗯,坐吧。要不要一杯咖啡?」女王說。
「謝謝,不用了。」
「算幫我一個忙吧。」
「我的榮幸。」我說。

「嗯,你以前叫做vaipan,現在,組織會給你一個新的名字。」
「新的名字?」
「對,新的名字,然後要你去執行這個計畫。我們從檔案裡發現你是這個計畫最適合的人選,說的更簡單一點,你也非去不可。」女王說。
「非去不可?」
「對,組織會用時光機送你回到從前,執行計畫。」

「嗯,我必須注意什麼嗎?」我問。
「你會遇到一個女孩,提示是綠油精和心。你也會遇到阻力和謎。這個秘密計畫我要的結果是永恆和不背叛,你懂嗎?」女王說。
「嗯,我知道。」
「希望你真的懂。好了,你啟程吧。」女王說。

21108年。五月。羅莎吉諾國。

5.
「好熱。」她說。
「去洗個澡吧。」
她到浴室洗澡。收音機裡正放著the beatles的hey joy,古老而迷人的旋律。淋浴的水聲和收音機裡的音樂都可以清楚的聽見。我躺在房間外面的地板上,點了菸,望著天花板,讓菸慢慢往上飄,腦筋裡浮現出一群白鴿非過綠色的草原,然後又瞬間消失了的畫面。大約有兩跟菸的時間,她洗完澡,到房間換上睡衣。

「我問你一個問題喔。」她說。
「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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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老爸有點重聽,但是,如果每天聽到叫床聲也是怪怪的;所以,我有好幾天都跟她住在外面的旅館,每天打炮,她可以叫的天不怕地不怕。
這樣的生活差不多有一個禮拜,就是耍廢;睡起來看個NBA,然後兩個人一起到旅館旁邊的三明治漢堡店買吃的,回旅館,再幹、再睡、再吃,再幹、再睡、再吃……,就這樣,除了半夜牙痛的時候起來說SHIT。
喔,這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潘,你要是把我們的事寫出來的話,小心我跟你沒完沒了。」哇靠?妳怎麼會跟一個人說這種叫人講信用的話?超好笑。
今天晚上,我想起她。而且聽了一張她忘了帶走的CD。好像都是這樣分手後的情侶,總是有一些東西或什麼的忘了帶走。

^_____^

禁慾第一天。2004年三月二十一號。
好啦,一個快要到四十歲的老男人到現在還沒有女朋友,這是一件多可悲的事?當然囉,這跟身邊發生的事情很多或很少也沒有關係,尼克•宏比的「非關男孩」裡寫的:「發生的事情比較多的話,一定是比較好。」這句話,我一開始看就覺得有問題。
只是最近煙抽的比較兇、跟朋友發生口角的比例比較高、還在適應新的手機,因為它的收訊實在沒有比原來的好,會斷斷續續、天氣的變化很怪……,等等。不過,大家也都好像是在這樣的日子裡生活,我真的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一點煩惱都沒有。
大家都在選舉裡生活。我想到一些我的朋友,他們因為這樣而快樂或不快樂嗎?而我在想什麼?突然之間,我想到蘭嶼的小朋友,也想最近寫一個小說之類的。總之,要幽默的。對,要幽默的。

^_____^

然後,在有一次的表演看到一個台上的主持人。
「嗯,她很正點呀,潘,你看。」小羊說。
「對呀,而且我已經把她尬了,屌吧?」我心裡這樣想;從認識她到上了她,只花了三次出去,有兩次是一群人出去玩,最後上了她的那一天是單獨的約會。
又然後,在一次的評審座位上我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台上的女主唱真是騷。
「潘,你坐那位置的視野真是棒。」有一個朋友這樣說。
嗯,我知道,坐這個位置可以輕輕鬆鬆的就看到這個女主唱的內褲。你可能不知道,我也把她尬了。喔喔喔,評審要學會忍耐和道貌岸然這種事。對吧?
很多朋友都說我應該出一本關於「把馬子」的書,或許會有暢銷的可能。可是,我這樣把招數公佈出來,那以後不是註定打光棍,一輩子沒搞頭?我的怪招很多,也常常更新、升級,其實都只是失敗的經驗累積而已,真正厲害的角色,是像我認識的一個朋友,他叫JASON,只認識一個對象後就結婚了。

^_____^

「你的私生活看起來很糟,也就是說亂七八糟,對......亂七八糟!」這是在YAHOO交友認識的一個女孩跟我說的話。
「亂七八糟?」
「對,從你寫的文章看出來你是一個生活的亂七八糟的人。」
當她說出這樣的話時,我的心開始往下沉。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該順水推舟的說是,還是說其實我經常一個人讀詩念經?哈哈,而且,我把電腦裡存的很多A片都殺掉了。我開始擔心這位女孩的判斷能力;當然,我也擔心我的。
「你寫的都是真的嗎?」她問。
「妳說呢?」或是「妳猜?」
這是一個不賴的答案。

^_____^

我就認識很多人,聽STEVE VAI、JOE SATRIANI會喜歡,到PAT METHENY,這沒什麼不好呀,也沒有不倫不類嘛,後來聽的東西走偏了也沒有關係的。我漸漸知道哪些是我的同路人,或者說類似。
「我聽古典音樂,而且我喜歡古典音樂。」她說。
看得出來。
而且我深深知道她是聽古典音樂裡的哪一種人,真的。我真的很想說「古典音樂是我小時候聽的」這種話,可是我沒說;我也很想說其實我覺得METALLICA也蠻不賴的,妳應該試試。何必?你在用威士忌漱口的時候,不一定要跟每一個人說。或許,她應該多聽點BLUES才了解我的慘淡。
我的前女友妹妹就不是這種人。妹妹也喜歡古典音樂、也彈的一手好鋼琴、也喜歡黑色。這當然是我那時候的驕傲,像妹妹這種特立獨行的人太少了。我喜歡。

^_____^

「我喜歡你。」她說。
我沒說話。
「你很有才華呀,我喜歡你寫的東西,像是短篇的呀、詩呀、歌詞之類的,畫的圖、彈吉他、打籃球……好多喔。」
「妳忘了嗎,我是不溫柔的。」我說。
「不溫柔?彈吉他給我聽就溫柔了呀。」她又說。
幹!我真她媽的覺得無聊、智障,我法克潘彈吉他不是用來嗑葯的。為什麼我老是會遇到一些喜歡我的東西,而不是喜歡「我的人」的人?我有很多缺點的:脾氣暴躁、自大、注意力不能……等等,太多了。

「潘,我知道你喜歡STEVE VAI 呀,我也喜歡,這不就是了嗎?」她又說。
「這不一樣,我喜歡VAI是一回事,妳喜歡VAI也是一回事。」我很怕這種像是什麼帽子扣在我頭上似的不自由,我快氣炸了。
「我們可以一起去看演唱會或什麼之類的呀。」她又說。
這白痴!
太多的人,愛這種東西,都只是掛在嘴上,說說而已。我缺了很多牙,因為已經笑掉太多顆了。坐在車上的時候,想到,我還有一片草莓牛奶的無碼還沒看,我愛死她了!

^_____^

平常,我的思考就跳躍到不行,在想這些以前的很多個女朋友的時候,就會更亂。說真的,我不知道該先說誰,什麼又是女朋友?「人」,這種東西太難理解了,我的第一次初吻獻給了一個叫做「甦醒安妮」的娃娃,就是那種健康教育裡做心肺復甦術的那種吹氣娃娃,那時候,我就是把她當成我女朋友的。
幹!

^_____^

她帶我到她住的地方,一個小房間。關門的時候,注意了一下旁邊的寢室有沒有動靜,也確認她男朋友現在不會突然出現。然後,她在把門鎖上的時候,做了兩次的確認。
她,極度誘惑。而且,我們都正在發春,所以打了兩炮。這哪算做愛?確定不是。她跟我做的時後想著她的男友,我想著其他的事。有一個很簡單的持久秘訣:就是在做的時候想著別的事。二十歲的時候我想的可能是米老鼠,當然,三十歲的時候想的就不一定是。
「妳的房間沒裝針孔吧?」
「錄影中,請微笑?」
「哈哈。」
「我對偷窺沒興趣。」她說。
防人之心不可無。
後來,她又約我去喝了一次咖啡,我去了。那其實是一個什麼事都沒有的週末下午,我的這種下午真的是很多,就是任何一個朋友打電話來約我,我都會出去的那種。我好像總是經常有像這樣的日子,出去喝杯咖啡、逛一逛街、什麼重要的事都不做,即使出門逛一圈都比呆在家裡好的感覺。
「潘,我們下次去唱歌,然後就可以再去做愛做的事。」她說。
我並沒有很大的感恩。同樣的,這只是再次證明我的性能力還不差而已。
我把手機的號碼換了,把她的電話刪了,就沒有以後。除非哪一天我發了,上了電視或媒體,突然有一個小孩跑出來叫我爸爸。這就得考驗記憶的功力了。還有,衛生紙之類的要記得帶走,那跟隨身的行李一樣。
其實,把馬子肚子搞大不是一件悲慘的事,女朋友的肚子被別人搞大才是悲慘的事。

^_____^

第一次約會的時候,我們都會自以為是穿上最帥或最酷的打扮,其實很驢。更蠢的是我約她在橋下的紅綠燈旁,全部都是車子準備啟動時的烏煙瘴氣,一個極度不浪漫的地點;那年我十八歲,一個小男生很那個的年紀,我穿了一件大紅色的POLO衫、黑色的牛仔褲和一雙新買的黑色皮靴;那一年我還不會彈吉他,連ROCK是什麼都搞不清楚,站在那邊和穿成那樣,會把到馬子我隨便你。
更慘!我還遲到。屋漏偏逢連夜雨。
好吧,讓糟的事更糟。我極盡所能的牽她的手、勾她的肩,反正這一次的約會是第一次也應該是最後一次,能混過一個晚上就不錯了。十八歲耶,連牽那好冷的小手我的小弟弟都會不由自主硬起來的年紀。
「妳會不會冷?」拜託,現在是三十五度,夏天。
「我是妳喜歡的那一型嗎?」
「那,妳現在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我不騙妳,我真的很緊張。」
有些話,第一次約會說出來必死無疑。我真是笨到不行。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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